第12章(第2/12页)

第二天一早,布布就不见了。大家看着铺下那只牛皮口袋,惊问柯丹:“哎呀行吗?”

“闷不死。我晓得闷不死的。”口袋上留了个比鼻孔大的窟窿,其他地方都拿牛毛线一针针缝死了。仍是老法子,在牛皮口袋里灌上沙土,布布等于躺在松软的细沙上,可任意排泄。

“那他搞出声音来怎么办?”

“你们忘啦?布布不会讲话。”柯丹宽宽地松了口气。

布布是否先天哑巴,对此抱有怀疑的只有小点儿一个。几个月前,她拿了叔叔的手枪赶夜路,回来把枪藏在刺巴垛里。她不愿让任何人看见它,生怕它招致集体性妒意。她已发现一个规律:班里所有姑娘都必须保持与叔叔绝对相等的距离,谁企图缩短这距离谁就得罪了集体。第二天早起枪没了。一会儿见布布躲在没人的地方拿它东瞄西瞄,她刚跑过去,他立刻就瞄准她。不到三岁的布布拿枪的姿势跟叔叔一模一样;再过一会儿,见布布大模大样地从她面前走过,手却空了。她将他从头摸到尾,仍是没有枪。她抠了块红糖,塞到他嘴里,诱他道:“你把那个(她用手比划手枪)给我,我给你这个(她指指砖头般的红糖块)。”

布布看着那块糖砖,一点表情也没有。“还想不想吃啊,把那个给我,我把这个都给你。”她进一步启发。布布突然“嗤”的一口,吐血一样把赭红的糖液吐到她身上,然后猛朝她伸一下舌头,像蛇吐信子那样迅速。这是个天生酷爱凶器的强盗种。小点儿把这事告诉了叔叔。

叔叔两手拧住他铁疙瘩般的腮帮,急问:“枪呢枪呢?”他仍是没有一点表情。被拧走形的嘴挂下一根明晃晃的唾液。叔叔边拧边嘟囔道:“好种。好样的。”

小点儿说:“他藏的东西谁也找不到,什么东西他一整到手就藏没了。一定要叫他交出来。”

叔叔拧着布布的腮帮扭过头,说道:“我倒不是要那把枪。”

小点儿说:“那你要什么?”

叔叔说:“我要看看他到底经多大劲。”

小点儿说:“可你没枪怎么行?”

叔叔又加把劲拧:“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要枪了。靠枪让人服你算锤子好汉。”

最后拧得叔叔手也抖起来,他才发出一声含糊的低吼。没有丝毫奶声奶气,完全是副爷们腔。这声吼叔叔没注意,小点儿却听懂了,他似乎说:疼——

参观采访的人始终没来。但每天场部都派人骑快马来传信,让她们务必做好欢迎准备。这准备包括挂出红布条幅,不动用那些肉食,以及禁锢布布。结果条幅上的字一点点烂掉,肉食渐渐变质,布布在牛皮口袋里飞快成长。柯丹每天晚上把他放出来时,都发现他冒了一截,用根绳量量,她对他如此惊人的长速又欢喜又发愁。因为在过去的三年里,他除了长一身硬邦邦的肉以外,个头几乎原封不动。现在他必须屈着身体才能被装到口袋里去。似乎正是这种强行束缚刺激了他身心的扩张力,他已习惯呆在一团漆黑中,无非重归一回胎膜。他一声不响,本质却在暗中反抗,在不动声色地违拗人意。

有天清晨,一阵清脆的蹄音哒哒地敲在木桥上。人们跑出去,说是参观团终于来了;但来者却是孤零零的一匹红马。谁也不认识它,它瘦极了,肚子却圆得像只鼓。身上毛色深一块浅一块,一只蹄子微微抬起,全身靠三条腿支撑。它叫了一声,似乎在倾听回应,微侧过头。

“是不是绛杈?”有人说。

“扯什么筋?从省城到这里少说千把公里,它被大卡车拉去的,又蒙了篷布,能跑回来恐怕出了鬼!”有人说。唤它几声,它一点反应也没有。过去的绛杈多乖,一唤就来,打绊数它最省力。

人们只要想接近它,它就作出要玩命或要逃命的样子。它一动,就暴露了它的残疾:这是匹报废了的跛马,四条腿三长一短。残腿在腱鞘处突出一块,想来是断骨耸在那里。它又叫一声,此后每隔一会儿便叫。渐渐地,人们听出它并非空枉地叫,有匹马正与它呼应,应声越来越近。人们终于看见了挺身驰来的红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