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第2/5页)

这些形象不仅具有象征性,而且过去那些慎思明辨之士也都清楚其象征性。希腊人并不相信众神真会长得像他们那些雕刻家们刻出来的美丽人像。在他们的诗歌中,一个想要向凡人“现身”的神会暂时化身为人的样子。基督教神学几乎一直都是以同样的方式来说明一位天使的“显现”。生活在公元5世纪的说,只有无知的人才会痴想灵真的就是那些带翅膀的人。

在造型艺术中,这些象征符号一代不如一代。刻画的天使,脸庞和姿态都带着天堂的平安和庄严。接下来是拉斐尔那些胖嘟嘟的赤膊孩童形象;最后就是19世纪艺术中那种温柔、苗条、少女一般抚慰人心的天使。这些形体过于女性化,以致于只有让它们呆板起来(茶桌天堂画里那些神情呆滞的婢女),才能避免让人对其想入非非。这些象征真是糟透了。在圣经经文中,天使降临总是令人畏惧的,所以它不得不以“不要惧怕”作为开场白。而维多利亚时代的天使看上去就像是在说“嗳呀,好了。”

文学上的形象更为危险,因为不容易辨认出它们其实只是象征。但丁笔下的天使形象最为出色。在他的天使面前,我们感到敬畏。鲁斯金评论说,他的魔鬼们在狂暴、恶毒、猥亵方面,比所有弥尔顿所塑的形象都更加接近于魔鬼的真实面目,这评论真是恰如其分。弥尔顿的魔鬼们高贵而富有诗意,真是害人不浅,而他的天使形象则过度抄袭荷马与拉斐尔。不过,真正要命的形象是歌德笔下的靡菲斯特。彻头彻尾、无休无止、不苟言笑地以自我为中心是地狱的标志,而真正表现出这种品性的是浮士德,不是靡菲斯特。那位幽默、文明、通情达理且随机应变的靡菲斯特加强了邪恶给人以自由这一错觉。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时愚人亦可避免智者的某种失误,因此我下定决心,至少我自己对象征手法的运用方面不犯歌德那种错误。因为幽默意味着有分寸感,且具备一种以外部眼光来看自己的能力,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把这种特点加给那些由于骄傲而堕落罪中的灵。切斯特顿说过,撒旦是由于地心引力而坠落。我们得把地狱想象成一个国家,在那里,每个人永无止尽地关注自己的尊严,希望自己得到提升,而且每个人都妒火中烧、自高自大、怨恨满腔。这是首要的。其次,我想自己是根据性格和年龄来选择象征形象的。

我认为蝙蝠要比官僚可爱得多。我生活在一个管理者时代,在一个“行政管理”的世界中。如今,最大的罪恶不是在狄更斯所津津乐道的那种肮脏邋遢的“贼窟”里操作,甚至也不是在集中营和劳改营中发生。在这些地方,我们看到的是罪的最终结果。极为恶劣的罪行倒反是在那些干净、明亮、温暖、铺着地毯的办公室里,由衣冠楚楚的斯文人构思策划、安排部署(提请批准、得到赞同、审批通过、记录在案),他们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脸颊剃得光光滑滑,从来用不着拉大嗓门说话。因此,我也就很自然地用极权国家的权力机构或是那些运作龌龊事务的办公室来象征地狱。

弥尔顿告诉我们,“魔鬼和魔鬼之间的协同关系可真是牢固得要命”。但怎么联合起来呢?当然不是靠友情。一种仍然能爱的存在(Being)还不能归在魔鬼之列,这里,我认为自己的象征形象又有用武之地了。它能使我通过人间类似的组织机构,去刻画一个完全由恐惧和贪婪整合的官僚组织。它们平时表面上举止温文尔雅,因为魔鬼如果对上级无礼,那无异于自寻短见,而对同僚粗暴,则会让它们戒心大起,不会落入它设下的圈套。“尔虞我诈”是整个组织的准则。每个魔鬼都希望所有其他魔鬼都身败名裂、受贬降级、遭受灭顶之灾。每个魔鬼都是告密状、假意勾结以及背后捅刀子的专家。它们那些彬彬有礼、庄重严肃的表情以及对彼此重大贡献所说的溢美之辞都只是一层薄薄的外壳而已。这层薄壳也常会被戳穿,于是满腔嫌憎便如滚烫的火山岩浆般喷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