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女艾丽斯(第4/5页)

那种流血好像让她长出新的肌肤,她常花好几个小时加以检视,用长长的舌头舔舐这身柔软外皮,用指甲梳理头发。她好奇地检视自己新发育的乳房,那白色突起在她看来最像马勃蘑菇,晚上她在树林里四处走动有时会发现这种蘑菇,是一种出现得令人意外但仍属自然的现象。但接下来她大吃一惊地发现双腿间新长出一小片王冠般的毛发,于是去露给镜中的同窝小兽看,对方让她放心,给她看见她也有长。

受诅咒的公爵在坟场出没,相信自己既不如亦远胜凡人,仿佛这种丑恶的不同是一种神恩。白天他睡觉,镜子忠实映照出他的床,但永远照不出紊乱床单中那单薄形体。

有时候,在宅里只剩她独自一人的那些白色夜晚,她会拉出他祖母的舞会礼服,套上那绵柔的天鹅绒和刮人的蕾丝,因为这触感使她青春期的肌肤感觉很舒畅。她的镜中密友穿上那些旧衣,衣袖和紧身胸衣间飘出时日久远但仍强烈的麝鼠与麝香猫气息,令她开心地皱皱鼻子。这个永远完全模仿她一举一动的对象终于让她觉得无聊,更让她惊觉一个令人遗憾的可能性:这友伴或许就像阳光照在草地上的她的影子,只是这种影子特别精妙而已。很久以前,她和同窝的小狼不也曾跟自己的影子一起打闹翻滚吗?她用灵敏的鼻子在镜后找来找去,只找到灰尘、一只坐困自己网中的蜘蛛和一堆破布。她眼角渗出一点点水分,但此后她跟镜子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因为她知道在镜中见到的是自己。

她拖出公爵藏在镜后的礼服,抖了一阵,不久便将尘埃抖尽。她试验性地把前腿伸进袖子。尽管礼服又破又皱,但它是白色的,质感又那么细柔,于是她想,穿上它之前,必须用院子里的水泵打水洗净自己这身外皮上的灰,她知道怎么用灵巧的前脚操作那个水泵。在镜中,她看见这袭白礼服让自己发光发亮。

虽然层层衬裙使她只能用两条腿走路,跑不快,但她仍穿着这身新衣,出去探索十月此刻充满气味的矮树丛,就像一位来自城堡,初入社交界的年轻仕女。她对自己这模样很开心,但仍不时向狼群高唱,声音中带着胜利也带着惆怅,因为现在她知道怎么穿衣服了,将自己与他们的不同显而易见地穿在身上。

她在潮湿土地留下足迹,美丽又具威胁,一如鲁滨逊的星期五留下的脚印。

那死去新娘的丈夫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计划复仇,将教堂塞满摇铃、书本与蜡烛,备妥大量银子弹,众人还用车从城里拉来一缸十加仑的圣水,由大主教亲自祝福过,打算用以淹死公爵,如果子弹失灵的话。他们聚在教堂里念诵一段祷词,然后等待那个人来造访这个冬天刚去世的死者。

如今她夜里更常出门,景色在她四周拼组起来,她将自己的存在灌输其中。她就是它的意义。

在她看来,教堂里的会众似乎是在徒劳无效地尝试模仿狼群之歌。她用自己训练有素的声音帮助了他们一阵,蹲在坟场门边摇晃着身体,若有所思。然后她鼻孔颤动,闻到死尸的臭味,知道与她共居一宅的那人来了;她抬起头,新近变得敏锐的眼睛看到的可不正是蛛网城堡的主人,正准备进行食人仪式?

她闻到呛人的焚香,感觉可疑,张大了鼻孔,而他却不然,因为她的知觉比他灵敏得多。因此,听见子弹噼啪时她将会跑啊!跑啊!因为就是这种东西杀死了她养母。全身被圣水淋湿的他,也将会以同样的轻快步伐大步奔跑,直到年轻鳏夫射出的银子弹穿透他肩膀,将他那身假毛皮射掉了一半,于是他便只能像普通的两只脚的动物站起身,在惊惶中尽可能一瘸一拐地前进。

看见白色的新娘从墓碑间跳出,朝城堡飞奔而去,狼人跌跌撞撞跟在后面,农民们以为公爵那名最亲爱的受害者出现了,要亲自了结一切。于是他们惊叫四散,逃离那将对他施加报复的鬼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