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弃儿 第二十四节(第4/5页)

后来套路变了,他们带着各种不值一提的小商品,跑到家门口就说,免费送你一样东西。很多人笑纳了,这些人就说,我还得再收你一点宣传费。大多数时候他们会被拒绝,偶尔地,他们能从那种半痴呆的居家老人手里骗到一点钱。这种推销术令人生气,令我们新村里下岗的人们愤怒,想照着他们纯洁无辜的脸上打一拳。动用了各种心理欺诈术,扫楼,跑断腿,挨骂,付出巨大的代价仅仅只是从穷人手里骗取一点零钱。后来才懂,人要是活不下去就是这样,至少他们没有合伙抢劫吧。值得安慰一下自己。

那时我也曾经在人才市场找到一份推销员的工作,不客气地说,他们都是外地人。早晨,他们在一个破旧的办公室里聚头,由本地分公司的总经理下发当天推销的产品,有时候是洗衣粉,有时候是皮带,在出门之前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卖什么。然后他们互相击掌,高喊口号,两个人一组冲出去,走向陌生的戴城。在他们之中,我这个戴城本地人显得张皇失措,如同一个胆怯的土鳖。

这份工作是没有底薪的,只有提成,以及美好的未来。总经理说,业绩好的人,经过多轮考核,就会分给他一个地级市,也去做总经理,上百万的人口,任你卖。那口气仿佛是要瓜分中国。总经理还教给我一种独特的击掌手势,出门推销之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得和这个穿着过时西装的胖子对击右掌,发出“耶”的呐喊,这还没完,必须用拇指对着,两人的手掌旋转一圈,然后紧紧地握在一起。这浑蛋像捏握力器一样,用尽力气捏了我三下,直勾勾地看着我,把我搞得很不好意思,好像我的手在那一瞬间变成了乳房。

“年轻的梦想会实现。”总经理说。

我看看他,以及周围的人。在他们身上浓缩着所有的现实,垃圾一样的现实,经理说这个是梦想。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我只骗自己,不骗别人。

我跟着一个很年轻的家伙四处乱跑,他戴着深度近视眼镜,脸上全是青春痘。跑到最后我对工作已经完全没兴趣了,我只对他有兴趣,近乎体验生活。他很嚣张地认为自己会发财,晋升为某座城市的地区经理,这样他就可以不必再推销,而是坐吃红利,剥削其他推销员。他认为,在戴城应该有一万个手下,他们每人每天给他挣一块钱,他就能月入三十万。我问他以前是干什么的,他说他大专刚毕业,以前什么都没干过。此人完全没兴趣和我说话,看我的眼神,似乎我已经是他一万个手下中的某一人了。

这一天他带着一包冒牌的飞鹰剃须刀片,领着我冲进了工商银行的信贷部。据说这种刀片蘸一点水就可以直接剃胡子,是新发明。他真的卖成功了,有一个银行女职员被他说动,买了一盒刀片。我不知道这女的为什么需要剃须刀,我只是替她的男人害怕。后来她似乎也有点怀疑,就取出一个刀片,说:“来,你先刮一下胡子给我看看。”

那个长青春痘的家伙,他对自己的产品深信不疑,他把刀片装在刀架上,蘸了一点自来水,在自己的腮帮子上刮了几下,可是胡子还在,他又刮了几下,胡子没了,两颗痘痘跟着削了下来,鲜血直流。女的吓坏了。他眼泪汪汪地说:“我都这样了,你再买几盒吧。”

杨迟看不起这种推销术,对我说,别再去干这个了,真正懂销售的人是绝对不会为了剃须刀浪费自己的智力的,更不屑于去骗老弱妇孺,他们最起码能骗过自己公司的老板——去他妈的,至少得有底薪吧?

从九十年代末到新世纪的头十年,营销成为一份普及的职业,因为东西难卖,而且你也很难从芸芸大众中发现营销天才,所以这份职业需要更多的人来干,淘汰率超高。而从事营销的人们也发现,值得为之去卖的东西并不多,大部分的商品其实都是狗屎,如果不狗屎,那就会很昂贵,还是不太好卖。这形成了悖论。老板们认为,我的商品要是热销,还要你们销售员干吗。销售员认为,你的商品那么烂,居然还好意思说我不会卖。在这种观念的拉锯战中,我身边的人包括我自己,度过了一个死结式的青年时代。但是你不得不感谢,在这个年代里有一种叫营销的职业,它让一批人得以蒙混过关,以微末的底薪和惨不忍睹的提成混迹在各种阶层的公司,常常被辞退,但总能找到新的东家,撞大运并且熬着,从各种惨败里学到了废话式的、革命式的、实战式的人生经验。假如没有营销的存在,我想我们都会成为纯种的傻叉,一无所知,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