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少女 第十四节(第6/7页)

胖子店长让我不要声张,暗中观察哪个浑蛋的嘴巴在嚅动。店里管得很紧,鸡块是带不出去的,也不能塞裤兜里,偷到手必须第一时间就吃掉。每一个员工能偷闲的工夫不会超过三十秒,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要把一个鸡腿塞嘴里,我认识的人中只有杨迟能做到,但他也不能做到囫囵吞下,总得含在嘴里嚼几下吧?

有一天夜里,我听见厨房里一阵喧闹,胖子店长大喊:“抓住偷鸡贼啦!”那时店里正好打烊,我们全都冲进去看热闹。只见胖子店长抱住了猴子的腰,旁边还有一个清洁工阿姨,用山东话指证:“就是他,我看见他吃了。”

猴子咽喉咕噜一声,使劲翻了个白眼,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什么东西咽了下去,缓了缓,说:“我没吃啊,捉贼捉赃,鸡块呢?”

山东阿姨比较老实,摇头对胖子店长说:“我看见他吃的,他躲在水池后边,一张嘴,鸡块全都塞进去了。”

猴子骂了一句难听的,人人都听出他舌头不利索,但也不能去掰他的嘴。山东阿姨叹了口气说:“你吃就吃了,干什么骂我?”这时宝珠从我身后挤过来,伸手掐住猴子的脖子,宝珠和这山东阿姨的交情很好。猴子试图反抗,我和胖子店长同时扑上去控制住了他,令其不能动弹。宝珠冷笑,手上继续用力气,对猴子说:“你嘴里那根鸡骨头,咽得下去吗?咽一个给我看看。”宝珠身高和猴子差不多,后者已经被我压下去半个头,她得以居高临下地掐他,目露凶光,仿佛要杀人。掐了半分钟,猴子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从嘴里缓缓地吐出了一根两寸长的鸡腿骨。宝珠一松手,猴子说:“妈呀!宝珠,你这个臭婊子。”我抡起不锈钢勺子照着他嘴上拍了过去。

按照美资企业的规矩,没得说,猴子当场开除,明天去财务那儿结工资。猴子捂着嘴说:“路小路,你等着。”我说按我十八岁时候的江湖规矩,你敢说这句话,当场就会被人打死,但是时代不同了,我们不能在美资企业里把区区一个偷鸡的蟊贼弄死,你走吧,我等你。

回家路上,我赞宝珠气概非凡。宝珠很得意,说:“你那一下才厉害呢,勺子都打瘪了。”

我们彼此赞美了对方的勇猛、下手狠、嫉恶如仇,仿佛在猴子这么个倒霉蛋身上找到了自信。宝珠乐过了头,又讲了一个幼儿园的故事,当年那个学霸抢路小路的饼干吃,也是这么掐住脖子,令其不能下咽,后来路小路就学会了掰饼干献给学霸。我听了这个,心情大为不爽,假如还能找到学霸兄弟,我能把勺把子都打断吧。

那年春天我意外地被炸鸡店开除了。我在店里干得好好的,都快成胖子店长的亲信了,拿到大专文凭我应该可以直升为初级管理员,穿蓝色制服,挣一千块月薪,而且不用亲手炸鸡,在旁边监督监督而已。这美好的未来让我自己给毁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店里又来了一群要饭孩子,众人无可奈何。恰好那天店长在,她是正的,比胖子店长高一级,一个三十多岁异常严格的女人,背后的绰号不堪入耳:炸鸡女皇。她目睹此景,痛斥了胖子店长,然后指着我说:“去,把小孩赶走。”

我说:“怎么赶?在店里玩老鹰捉小鸡吗?”

女店长从办公室拿了一个电蚊拍,递给我。这玩意儿是新发明,我见过但没用过。春天的店里没虫子,不知道她给我电蚊拍什么意思。女店长按了按开关,一个小红灯亮了,对我说:“拍他们的头。”

我抡着电蚊拍,朝一个小孩头上打了一下,他惨叫着逃出了炸鸡店。这倒蛮有意思的,我又拍了第二个小孩,这次下手轻了很多,他也惨叫,逃走。这么打了一圈,店里的要饭孩子跑得一干二净,隔着玻璃窗,我能看到他们在街上狂奔,心想这玩意儿打蚊子的,有这么厉害吗?朝自己脑袋上也打了一下,他妈的,我也惨叫起来。它根本就是一根电警棍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