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少女 第十五节

宝珠告诉我,小时候她父母两地分居,八岁时,她离开了戴城,跟着妈妈迁到三百公里外的一座工业城市,与她爸爸汇合。她在那儿念完了小学和中学。那是个很糟糕的城市,产钢铁,到处都是灰,市区很小,城里夹杂着农田,根本没有儿童乐园。小孩们就在农田和钢厂之间窜来窜去,十分无聊。她最大的心愿是回到戴城,这儿比较清静。关于这个,我和她的看法完全不一样,我觉得戴城才是全世界最乱糟糟的地方。大学时代,宝珠考回了戴城。

宝珠的青少年时代过得一帆风顺。她爸爸是研究钢铁的工程师,妈妈是个数学老师,从小到大就是优等生,除了高中时得过一次青春期忧郁症,差点疯了,其他都还好。那次忧郁症的起源,是她的胡子,那会儿长出来了。她早恋了一个男生,此人因为受不了各种嘲讽而宣布和宝珠绝交,宝珠就被击倒了。到了大学时代,胡子已经成为她的标志(同时也停止了生长),似乎无所谓了,况且真有男生不在乎这个,起劲追求她,她都看不上人家。她唯一看得上的是路小路,可惜后者失业、没文化、不干正经事,难以托付终身。

那个年代人们很容易犹豫,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仿佛装上了钟摆,晃来晃去,找不到可行的方案。照宝珠的经济管理逻辑,就是既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一切皆如迷雾,未来的方向只有等待《新闻联播》告诉我们了。我对宝珠说,我这副鸡毛样子,恐怕会一直延续到下世纪,翻不过身了,我到中年肯定一穷二白、半死不活,混迹于大众,像饭馆后厨水箱里的牛蛙,生而是菜,又爬不动,只求躲过饭点上的那一劫。宝珠认为我说得有理,路小路太有自知之明了,这种傻逼居然还不自杀,坚持活在人间,蹭饭蹭爱蹭生命,如此具有上进心,实在难得。我听到这种赞美都快哭了,是的,我是一个有上进心的人,但是我经常被人误判为烂命一条。

我们还是没有解决胡子问题。这很棘手,你不能等待胡子消失,世界上大多数问题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解决,但胡子是个例外。它不值一提却如此顽固地横亘在宝珠的生命里,准确地说——脸上。当她忽视它的时候,会因为别人的重视而被提醒,当她重视它的时候,别人又会假惺惺地劝解说,不要紧的。这简直要了她的命,感觉自己平白无故多了个上帝,而那些人都是神父,必须要求她做忏悔。在我眼里,宝珠是条汉子,偏偏输给了她身上最具有男性气概的一部分。有一次她恨恨地拿起了剪刀,对着自己的鼻子。我心想,准又是被同学寒碜了,她们管她叫胡子大王。

无能为力。我认为她首先要做到不信邪,然后才能得救。我遇到的女的,不管多横,多能掰扯,本质上都信邪,一点办法都没有,教都教不会。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歪歪,但我真的对她没兴趣,到她那份上也不需要我帮忙了。

我曾经把歪歪的奇迹告诉宝珠:歪歪,没受过高等教育,长得难看,就靠着职业培训所里学来的电脑手艺,成了一个白领,虽然是很差劲很低级的那种,但对她来说是成功了。这就是说,你得挣脱自我约束,把那些障碍都当成是个屁,这也是一种厌胜之术。我指望这些能给宝珠励志。宝珠不屑地说:“你以为我找不到工作吗?路师傅,这事儿超出你的理解范围。”我说我怎么理解不了呢。宝珠说:“每个人的命里,都有几口吃不下的隔夜冷饭,必须得咽下去,而不是放在眼前发呆。我这会儿就在咽冷饭,明白吗?”

春天多雨,有一天傍晚宝珠又打着伞把我带进了女生宿舍,说让我帮她搬点东西。宿舍里面很热闹,一队队女生正在排演舞蹈。宝珠说,四月份是校庆,这些人都是要表演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