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第2/4页)

她走得太匆忙,没看到我正顶着雨雪从宽阔的马路对面过来。出门后她便向左拐弯,疾步离开了。我想她会需要找个地方坐下的,那时候我就可以捉住她了。我在她身后二十米远的地方跟着,可是她连头都没回过一次。她绕过公共草坪,走过池塘和那家遭到轰炸的书店,样子像是要去地铁。好吧,如果有必要,就是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同她谈也行,我已经作好了这样做的准备。她下了地铁站台阶,一直走到售票处。可是她没有随身带包,在衣袋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零钱——连三个半便士的硬币也没有。如果有这三个半便士的话,她就可以待在地铁里来来回回地旅行到半夜。她重又爬上台阶,穿过跑着有轨电车的马路。一个狐穴已被堵住,但是狐狸显然又想到了另外一个洞穴。我感到得意洋洋。她很害怕,不过不是怕我。她害怕的是她自己,以及我们见面时会发生的事情。我自觉已在这场角逐中取胜,可以可怜可怜我的牺牲品而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闪失了。我想对她说,别担心,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两人很快都会幸福的。噩梦差不多已经过去了。

就在这时候,她失去了踪影。我过于自信,让她在我前面走得远了点。她在前方二十米开外的地方过了马路(上台阶时那条不方便的腿再次把我耽搁了),一辆有轨电车在我们两人之间驶过,随后她人就不见了。她可能是往左拐上了高街,也可能是沿着帕克街往前走远了,可是顺着帕克街望过去我又看不到她。我倒并不很担心——今天找不到她,那就明天找。那个关于誓言的荒唐故事现在我原原本本都知道了,对于她的爱情我已经有了底,可以对她放心了。两个人如果相爱,就会在一起睡觉。这是一个已经得到人类经验检验和证实的数学公式。

高街上有一家泡腾面包公司开的连锁店。我在那里找了一下,她不在。随后我想起了帕克街拐角处的那座教堂,我马上就知道她准是去了那里,于是便追踪而去。果然,她正坐在一边的侧廊上,身旁是一根立柱和一尊其丑无比的圣母像。她没在祷告,只是闭着两眼坐在那儿。我只能借着圣母像面前的烛光看到她,因为整个教堂里的光线十分昏暗。我像帕基斯先生一样在她身后坐下等着。既然现在我已知道故事的结局,那么当初我完全可以等上几年的。我身上又湿又冷,但心里非常快乐。我甚至能够带着一份仁爱的心情看看远处的祭坛和悬在那里的那具雕像了。我想:我和雕像她两个都爱,可要是一具偶像和一个人之间发生冲突的话,我知道哪一个会赢的。我可以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或者把嘴唇贴在她的胸脯上:而他却被囚禁在祭坛后面,没有什么好法子来为自己的缘由辩护。

突然间,她用一只手捂住肋部,开始咳嗽起来。我知道她很难受,我不能让她一个人难受,所以便挪到她身边坐下。她咳嗽时,我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膝头。我想,如果自己手一点便能消除她的病痛就好了。咳完了那阵以后,她说:“请你让我一个人待着吧。”

“我绝不会再让你一个人待着。”我说。

“怎么啦,莫里斯?那天吃午饭时你可不是这个样子。”

“那天我心里有怨恨,我不知道你爱我。”

“你凭什么认为我爱你?”她这么问,却听凭我的手搁在她膝盖上。于是我便把帕基斯先生如何偷走她日记的事情告诉了她——现在我可再也不想我俩之间有什么假话了。

“这样做不好。”她说。

“不好。”刚一说完她又咳嗽起来,咳完之后,她精疲力竭地把肩膀靠在我身上。

“我亲爱的,”我说,“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指的是等待。我们会一起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