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3/6页)

我并没告诉他我来自伦敦。

管家退到一旁,我这才第一眼看到主人的尊容。可是,这位主人又过了一会儿才看了卡莱尔先生第一眼。

他坐在一张足有十二英尺长的桌前,桌子镶嵌着黄铜,装有兽足形状的弯脚。身后挂着几幅现代油画,画的是些被宠坏了的孩子。他的信件摞在几个用厚牛皮缝制的文件托盘里。他是个营养充足的大块头,显然工作也很努力,因为他上身只穿着件衬衣,蓝色的衬衣配着助产士的那种白色衣领。他工作时还穿着背带裤,带子是红色的。他也实在是太忙,都没顾上招呼我。他先是潜心阅读,拿一支金笔指来划去地引导自己的视线。接着他开始签字,用那支金笔来写。然后他沉思起来,还保持着眼朝下的姿势,用那金笔的笔尖来凝聚他那伟大的思想。他戴的金质袖扣足有以前的一便士硬币那么大。再后来,他终于放下笔,带着一股受到伤害甚至有几分责难的神情抬起头来,先是发现了我,然后就以某些我尚未弄清的标准把我掂量了一番。

就在此刻,大自然给了个幸运的机会。一缕斜射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正照在安东尼爵士的脸上,好让我也反过来掂量掂量他:眼袋松垂的双眼里透着自怜的神情,仿佛他应该为了自己的财富而受到同情;抿成一条线的小嘴巴绷得很紧,嘴角歪着,脸颊上满是皱纹;看似坚毅的神态中透着软弱,透着小孩子一般对成人世界的疑心。活到了四十五岁,这个脑满肠肥的大男孩仍然不知餍足,享受着安乐却还在抱怨爹妈没陪在身边伺候。

突然,布拉德肖朝我走了过来。他这是在昂首阔步,还是在艰难跋涉?在如今的英国,有一种步态是有权有势者的专利,它把好几样东西掺和到了一起。一是自命不凡,二是懒洋洋的玩世不恭。那步态之中还带着威胁、不耐烦,以及好整以暇的傲慢,其表现就是像螃蟹一样甩开胳膊肘,绝不给任何人让路;像拳击手一样耷拉着肩膀,两个膝盖颠啊颠的仿佛装了弹簧。根本不用等到和他握手,你就知道生活中从艺术到公共交通的许多事物都与此人毫不相干。如果你傻乎乎地想去和他套近乎,就会从这步态中得到无声的警告:离我远点。

“你是潘西的小弟嘛。”他对我说,生怕我不知道这回事,同时像取样本似的捏了捏我的手,显得很失望,“好啊,好。好久不见。肯定有十年了。还不止。喝一杯吧。来点香槟。想喝什么都行。”他命令道:“萨默斯。给我们拿瓶香波来,带个冰桶,两个杯子,然后滚蛋。还有果仁!”他冲着管家的背影大喊,“腰果、巴西果,他妈的给我搞一大堆果仁来——爱吃果仁么?”他向我询问道,突然间摆出了让人消除戒备的亲近态度。

我说我挺爱吃。

“好。我也是。特别爱吃。你是来对我宣读《取缔闹事法》194的。对不对?请便吧。我可不是玻璃做的。”

他猛地推开落地窗,好让我更清楚地看见他名下的产业。他采取这一行动时用的是另一种步伐,更像是在行军,两只胳膊摆动得更厉害,仿佛是要配上听不见的军乐节奏。打开落地窗之后,他把脊背对着我供我瞻仰,双臂仍旧朝上举着,手掌撑着窗栏,犹如一位在等待箭矢加身的殉道者。发型也是伦敦市里流行的,我心想:脖子后面的头发留得很厚,耳朵上方的发际就像两只小角。呈现出片片金色、棕色和绿色的山谷绵延铺开,一直伸展到远方看不见的天际。有个保姆带着个小孩子在鹿群间散步。她戴的褐色帽子的一圈帽檐都向上翻着,身上穿的褐色衣服像是女童军的制服。草坪修剪过,正适合打槌球。

“安东尼爵士,我们只是在请求您,没别的意思,”我说道,“想请您再帮个忙,就像您以前帮助潘西那样。不管怎么说,毕竟是潘西帮您得到爵士封号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