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 花衫戏

  民国十五年,秋,上海。

  【壹】

  十六铺码头繁华如旧,汽笛长鸣,黑烟袅袅,又是一艘远洋轮船徐徐靠岸。

  轮船甲板上站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他身材很高,腰杆挺得笔直,五官长得更是英俊,带着金丝眼镜,头油抹得整齐,虽不发一言,但这份温润如玉的贵公子风采,已让身旁少女们偷偷用眼尾余光将他扫了一次又一次。

  “少卿兄,少卿兄!”后面追上位略矮小的胖子,长得白净和蔼,带着小圆帽,拖着个硕大的行李箱,急冲冲奔上甲板,有些兴奋地对男子道,“留学五载,总算回来了,啊——还是咱上海的气味好闻,大闸蟹、八宝鸡、油爆虾,真真是想死我了。美国就算再强,饮食之道还是差了咱们何止十万八千里?!每天面包牛奶,牛奶面包,我都快吃出个鸟来了,这次回来你可得陪我去酒楼大吃大喝一顿。”

  慕少卿微微转过头来,冲着好友笑了笑:“你这只吃货,船上这些日子,念叨得我耳朵都快疼了,行,过些日子,咱们去荣顺馆大吃一顿,带上你那引以为傲的媳妇儿。”

  “那敢情好,我家媳妇可是圣玛利亚女校毕业的,我娘当初还嫌她书读得多,怕她心高气傲无德行,不会相夫教子,死活不乐意。现在家里生意被她接过手,蒸蒸日上,俩婆媳关系可好了,我娘天天夸她知书会算又顾家,做事别人占不了便宜,比自己个文盲强,”何思麟提起自己那死皮赖脸追回来的好媳妇,就往死里夸。他确实也有夸的本钱,他媳妇出身书香门第,父母开明,虽相貌平平,却最是聪明伶俐,在美国读书时给丈夫寄的几首小诗,让一众留学生都赞叹,尤其是那些受父母之命娶了乡下婆娘的,更是羡慕不已,只道娶妻当如是,慕少卿虽不说,心里也暗暗有些赞同,奈何他受父母之命,自幼订了娃娃亲,临出国前为怕他在花花世界心野,被不要脸的狐狸精勾搭,强令年仅十六的他与十四的未婚妻拜堂成亲,只是当时新娘年纪尚幼,没让他们圆房罢了。

  慕少卿才学出众,品貌兼优,却要与个毫无感情的妻子绑定一生,与他交好的众留学生都替他大为不值,故时有叹息,何思麟亦不例外:“其实岳思思挺不错的,漂亮有才家境好,在美国她那么喜欢你,偏偏你又娶了个乡下小脚婆娘,真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中国什么都好,就是婚姻制度不好,都什么年代了,恋爱理当自由,还留下那么多旧制度,恶习俗!可惜了你们一对才子佳人,说起现在离婚也挺流行的,何不……”

  慕少卿打断道:“岳思思活泼开朗,我只当她是小妹,这等话不可再提。”

  “少卿兄眼光就是高,认识你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女子入得了你法眼,”何思麟和岳思思是朋友,如今也只好摸着鼻子,笑了两声,把好友拜托的说情丢下,过了片刻,又憋不住嘴劝,“不喜欢岳思思也没什么,可是你真能忍受一辈子要和这种没文化的小脚婆娘过吗?”

  慕少卿笑得僵硬:“内子不是小脚。”

  何思麟理解地笑了下,不再说。

  慕少卿心里也有些苦涩,十六岁时匆匆拜堂成亲,然后出国留学,五年过去,他已记不清自己小新娘的模样,只记得她的母亲黄氏是自家母亲的手帕交,黄氏嫁去沈家,生了个女儿,名叫沈静好,黄氏生女后不久便染了肺结核,怕唯一的女儿被继母苛待,得不到好亲事,便盯上了年仅六岁的慕少卿,求着订下了娃娃亲。沈家倒也算个土财主,家里出过秀才,门第不算差得太离,就是守旧,对女子无才便是德极为推崇,家中所有女孩都学女红针线,最多听点女训的故事,教育贤良淑德,在家管家干活都是一把好手,出来个个睁眼瞎。慕少卿在新婚之夜也看了沈静好几眼,隐约是个羞涩娇小的女孩,似乎还算清秀,就是平平淡淡,好像白开水一般,不难喝,也没什么吸引之处——唯一庆幸的地方是现在上海及周边女子很少裹小脚,否则就算母亲再往死里哭闹,他也不能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