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母亲的怀抱(第3/10页)

作者是这样描绘那个年轻的德国士兵贡特尔的:

……和他那军人的步履形成对照的是,他的双眼满是绝望的神情。虽然说他身高差不多有六英尺高了,但他那张脸暴露出一种不可思议的不成熟。那身军服……腰部和袖子都很短,露出了他那粗大的手腕……像是一个工人或农民的手腕……直到他应征服兵役的时候,他一直和他的兄弟们,还有他寡居的母亲住在老家巴伐利亚,在慕尼黑附近……在那里,他去干些电工活儿,在那里,他学会了做爱,这是不久以前的事,是跟一个老妓女学的。

这个乡村男孩从来没有去过比慕尼黑更远的地方,理所当然,他因为身上的这身军装,因为这次在罗马的匆匆交媾的机会,因为这“向他的领袖致敬的超级英雄主义行为”,尤其是因为他听闻所在的部队即将开往非洲前线的谣言而感到无比兴奋:

……他迫不及待地想冒险,但在某种程度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还是一个妈妈的乖宝宝呢……还有些时候……他以痛苦的怜悯之心不断地想他在慕尼黑的那个妓女,想着她最近恐怕找不到很多嫖客了,因为她已经老了。

然而几分钟之后,这个妈妈的乖宝宝,这个长着“工人或农民的”粗大手腕,悲天悯人的小伙子,走进一个烟雾缭绕的地下室,“雷莫氏酒食店”,点了一些葡萄酒(只是为了炫耀,因为实际上他更喜欢啤酒),而且仅仅是为了炫耀,他甚至“像撒丁岛上的匪徒一样,大口大口地”把酒一饮而尽,接着,突然:

他把兜里仅有的那几个钱几乎全掏出来,气势汹汹地摔到柜台上;他怒不可遏,打翻了柜台和桌子,他的行为根本不像是个同盟国的士兵,倒像是个侵略者或是刽子手。然而,他肚子里一阵轻微的反胃,隐隐地直往上涌,弄得他什么也干不了了。

那一阵轻微的反胃并没有阻止他随后强奸了那个女人(她应该是他母亲的年龄了):读者在这部绝妙的长篇巨著里,可以看到暴力和邪恶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从天真无邪和“痛苦的怜悯之心”中滋生出来。贡特尔一阵勃然大怒,仅仅是由于在他看来,饭馆的侍者和老板有点不够喜欢他,没有尽力满足他对爱的急切渴望:“这周围只是没有足够多的爱……”

贡特尔离开雷莫氏酒馆后,出于对爱的渴望,那受压抑的对母亲裙带的渴求,他“随便在一家人门口停下来,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找一个台阶,或是在楼梯下面找一块地儿,无忧无虑地缩在那里睡上一觉……”接下来满脑子的想法就是“睡上一觉”,既没有想到肉欲,也没有想到暴力。

只要有一个雌性的动物碰巧来到那个门口(我们的意思并不只是说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或临近的某个小妓女,而是任何雌性的动物:母马、母牛、母驴!),如果她用稍微像人的眼光看上他一眼——他都能粗鲁地拥抱她,或者会像个情人一样一下子拜倒在她脚下,叫她:meine Mutter[4]!

他那无邪的祈祷几乎立即得到了响应,一个“雌性的动物”出现了:伊达·拉蒙多,曼库索的遗孀,手里拎着大包小包买东西回家来了。

这样,在这部小说里,虽然开篇合同坚持让读者认为世界上所有的罪孽都是由披着形形色色伪装的当权者造成的,认为恩泽和仁慈的源泉是儿童、农民、劳工、妇女、单纯的人,然而,小说的情节却是由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一个单纯的人犯下的残暴的强奸罪引发的。正是这个“孩子”想要蜷缩进母亲怀抱里这一无可厚非的渴望——而这种渴望一直被基督教赋予了象征性的神圣之光——导致了极端暴力的爆发。

那么,在无产阶级和普通人的心里、在善良的基督徒式的纯洁中产生了邪恶,关于这一点,《历史》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呢?关于出于对爱的渴望而产生的野蛮行径,小说又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呢?是不是又一次向我们展示了汉娜·阿伦特有关“平庸之恶”的落灰的智慧呢?或者是不是在这里展示了一幅不同的画卷呢?埃尔莎·莫兰黛用梦魇般的光照亮一幅恐怖的画卷,就像是一幅希罗尼穆斯·博斯的画(梦魇般的光混合着反胃、恐怖和仁慈),离她本人在这部奇特的长篇小说入口大厅里亲自给我们树立的那盏自以为是的说教的社会主义的灯,已经相距甚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