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日子和风(第3/4页)

诸如“最初的橘黄色最初的橘黄色最初的”这种预言性的祈祷,不断重复某一个语句或一个声音或一个形象,旨在变魔术一样变出记忆的洞穴,指望挖出一些深埋在遗忘的沙层之下的宝藏——所有这一切在文学中都司空见惯。许多小说描述“我”和“它”的初次相遇,描述通过对“非我”的初次认识而有的“我”的结晶过程。例如,人们会回想起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开头部分那哞哞叫的奶牛,盛开的野玫瑰花,啄眼睛老鹰之歌;就这样,在睡眠和清醒以及小玛德莱娜蛋糕[3]之间的模糊区域中的细致回忆,促使普鲁斯特的记忆开始《追忆似水年华》;托马斯·沃尔夫的《天使,望故乡》开头部分那催眠的重复的咒语也起到相同的作用:“……一块石头,一片叶子,一扇没有发现的门……在哪里?在何时?”

在《米克达莫特》的开篇合同里,要求读者一路撤回到那通感的、多种感官并用的体验中去,回到众感官分离和分工之前对存在的感知:读者必须从开头第一句就毅然启航,驶入一个满是颜色的世界,这(唯一的)颜色是橘黄色,而这橘黄色宛若丝绸,光滑柔软,窸窣作响,慵懒地波动,时而明亮,时而幽暗,还能够“变换反应”,化为“橘黄色的尘埃”,而这橘黄色的尘埃“被无声地、悄悄地吹走了”,但还能闪闪发光,喃喃低语,是“半透明的,能触摸到,或许甚至还能闻到它的气味”。(无巧不成书,哈伊姆·纳赫曼·比亚利克[4]在他的好几首诗如《微风》[5]、《光辉》、《池塘》和他的短篇小说《再生》里,都有类似的尝试,伸手触摸感官分工之前的体验。)

如果一个读者不能或是不愿一同来消除各个感觉之间、各种情感之间以及感受和被感受到的东西之间的那神秘的樊篱,那么他就完全无法读懂《米克达莫特》。这样一个读者至多是紧紧抓住“第二个声音”提供的“护栏”穿过它而已;他来到文本的另一边,所得信息的皮囊宛若蛋壳一样轻薄易碎: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啰里啰嗦地讲述他还是婴儿的时候,抱在母亲怀里,去看了一顶帐篷,或许是顶印度帐篷,在一个军营里,或许是个英国或土耳其的军营,帐篷笼罩在语言的橘黄色云雾中。

然而,这开头部分的一切并不是雾,而是看似矛盾地运用语言去达到超乎语言的东西,达到词语产生之前存在着的东西,达到和词语那局限、固定的本质相悖的东西:语言毕竟是一种工具,我们大多用它来标识、定义、澄清、分割和区别。然而,在《米克达莫特》的开头部分,语言试图使世界重新归一,回复到其原始的、泛感官的本质上去。词语,就其本质来说,必须按照顺序,一个一个地来,这样便把一种线性的时间顺序决定论强加到一切事物上。在这个开头部分,那些词语并没有按照线性顺序进行安排,也没有勾画出一条线:它们颇像涟漪一般四散开来。那些涟漪的眼,也就是在这个文本中发出一圈又一圈幽光的鹅卵石,就是“地方”、“橘黄色”、“最初的”这些词语。

一个人怎么才能够用词语达到那恰恰被词语破坏削弱的原始体验呢?

通过打破常规,比如:那顶印度帐篷在“无风”的吹息中“懒洋洋地鼓胀应答”。(我有一次听到一个匈牙利移民妇女生造了一个类似的词语,她抱怨水龙头里没有水,说:“连没水都没有。”)

或者是通过把整个开头部分写成一个连绵不断的句子,这个句子中的东西(理想情况下)没有时间上的先后。

或者,运用括号,在第一个声音和第二个声音之间营造一种赋格[6]。

或者,通过顿悟的灵光忽现:“……他当时突然发现了这个东西的幻象,了解到这完美的橘黄色,这独特的、普遍的、完美的、满世界洪水泛滥一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