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日子和风(第2/4页)

第一个声音,也就是那个主要的声音,努力触摸到无遮无掩的感官:喃喃低语,光滑,触摸得到,闻得到气味,绵软,移动。而第二个声音总在限制、确认、定位、定义。第一个声音是原始的,第二个声音仿佛在试图限制第一个声音,总在审问,求证:“如果不是母亲用胳膊搂着,在她的怀抱里,他怎么会到过那个地方?”第一个声音是通感的声音,把各种不同的感官结合在一起了(“那光滑的、半透明的丝绸带来喃喃低语般的微风,能触摸到,甚至还能闻到它的气味”)。到了这一部分的结尾,似乎这两个对立的声音之间那越来越紧张的关系达成了某种谅解,第一个声音回忆“母亲把他抱在怀里,带着母亲的体香”,而第二个声音把它的怀疑主义搁置一边,只说了一句很短的话,就把那个很长的句子描绘的一切给确认了:“这就是那最初的地方。”

然而,那顶橘黄色的印度帐篷并不是那最初的地方,或许只是最初的地方的映照。那顶印度帐篷只不过是叙述者“当时突然发现了这个东西的幻象”的那第一个地方。在这一发现下面,很显然有比这更早的东西在闪着微光:母亲的子宫。“光滑,像丝绸那样光滑……充溢着橘黄色的帘幕的抖动……而这只不过是一顶巨大无比的帐篷的衬里,帐内充满了……大河奔流般的丰饶……一律有着丝绸的质感……这就是万物的初始……开始有了天和地,有了热、日子和风,开始有了母亲把他抱在臂弯里,带着母亲的体香……”

凝视那个地方的人实际上同时凝视着两个地方,而这两个地方又相互印证:子宫和帐篷,第一串的感觉和第一个识别的时刻。两个新发现一旦融合,那个“我”就开始成其为“我”。(伊曼纽尔·康德发现,无意识的感觉是“盲目的”,而无感觉的意识是“空洞的”。)

要描写那个“我”的出生,语言就其本质来说,便构成了一个障碍。语句必须一句跟在一句后面,而对橘黄色的丰富的感觉却是一层含在一层里面。所以,叙述者就试图打破语言的镣铐,用词语塑造一些本为词语力所不及的东西。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把“所在”这个词语和它通常的含义分开了:在《米克达莫特》整个第一部分,读者都被要求用“时刻”置换“地方”:“这就是万物的初始……这就是那最初的地方。”(顺便说一下,在一些希伯来语词句中,地方的概念指的都是时间,反过来也是如此,正如在英语里:“从此(from here on in)”、“提前(beforehand)”、“整点(top of the hour)”、“正午(high noon)”。

该书的开头部分要求读者参与消除地点和时间的界限。“地方”在这一页里并不是一个地点概念,而是世界的丰富光亮促使“我”由蒙昧而发生的无限觉醒。不管怎么说,第一个声音是这样声称的。

“因为那最初的地方……是橘黄色。”

“橘黄色”在《米克达莫特》的开头一页出现了不下二十三次。此外,希伯来文版本的首句有二十二个单词,其中五个是“橘黄色”,四个是“最初的”,还有“完整”、“非常”、“完完全全”这些词语。一种预言性的行为,一种通过巫术来激发回忆的行为,蕴涵在这些重复当中:最初的橘黄色橘黄色最初的橘黄色最初的。因此,在叙述者的记忆中,太阳和橘子的颜色是这个世界的鲜明色彩,这也是《米克达莫特》这部小说大半篇幅的主色调。

和许多小说的开篇合同形成对照的是,这份开篇合同没有向读者交待事件、人物、时间和地点。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说明”,没有一个摆放在故事的主要入口、为读者的阅读之旅提供必要信息的咨询台。诚然,第二个声音一次又一次从括号里审问第一个声音——那个军营是英国的?还是土耳其的?那顶帐篷是印度的?那么他的父亲在哪里?——仿佛在要求第一个声音按顺序讲述,要求它履行其“说明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