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真相大白(第2/12页)

“但请注意这一点:如果这是敲诈勒索——正如埃勒里和我最终判断的那样,因为这种可能性似乎最大——那么至少可以这么说:菲尔德肯定掌握一些具有启发性的文件。我们知道摩根的文件是存在的。克罗宁坚持认为,他要找的文件在某个地方。所以我们必须不时地保持警惕寻找文件——这是有形的证物,或许能弄清楚犯罪背后的基本情况。

“与此同时,在文件方面,埃勒里注意到,在菲尔德的遗物中有大量关于笔迹分析的书籍。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据我们所知,菲尔德曾敲诈勒索过(例如在摩根案中),并且有多次作案的嫌疑;加上他对笔迹分析的兴趣强烈,像他这样的人,极可能会伪造笔迹。万一果真如此,而且解释得通的话,那么也许意味着菲尔德有伪造原始勒索文件的习惯。他这么做的唯一原因,当然啦,是卖出伪造物,保留原件以期进一步敲诈。他与黑社会之间的联系无疑使他熟知这一行的花招。后来,我们发现这一假设是正确的。当时我们就确定了敲诈是这次犯罪的动机。但是记住,这导致我们迷失了方向,因为任何一个嫌疑人都有可能是敲诈勒索的受害人,我们无从知晓那人是谁。”

警官皱起眉头,换了个更舒适的坐姿。

“但我处理这一解释的方式错了,这表明了习惯会怎样控制一个人。我总是从动机查起……但是,在调查中显眼的只有一件重要的、核心的事情!那就是一团乱糟糟的线索——或者确切地说,是没有线索。我指的是那顶丢失的帽子……

“遗憾的是,周一晚上在罗马剧院我们手忙脚乱地急于马上问询,却忽视了帽子丢失的全部意义。这并不是说我们一开始不被此事迷惑——远非如此,那是我在检查尸体时最先注意到的事情之一。至于埃勒里,他一进剧院弯腰检查死者时就注意到了。但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有上百个细节要处理——要问问题、要下命令、要理清矛盾和可疑的发现——因此,如我所说,我们因疏忽而错失了重大时机。假如我们当场就分析帽子失踪的意义——也许那晚就破案了。”

“好啦,那也没花太多时间,你就别嚷嚷了。”桑普森笑道,“今天是星期三,谋杀案发生在一周前的星期一。只不过九天而已——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警官耸耸肩。“区别可大了,”他说,“假如当时我们能够推断出来的话——好吧!当我们最终抽出时间详细分析帽子的问题时,首先要问自己的是:帽子为什么会被带走?似乎只有两个答案是成立的:其一,帽子本身就是涉案的证据;其二,帽子里藏有凶手要想的东西,为此他才铤而走险。结果表明,两个答案都正确。帽子本身就是涉案的证据,因为里面的防汗带的下面有斯蒂芬·巴里的名字,是用不退色墨水写就的;帽子里藏有凶手极其想要的东西——讹诈文件。自然,他当时以为那是原件。

“这对我们帮助不大,却是个切入点。周一晚上我们下令关闭剧院离开时,尽管经过彻底搜查,还是没找到那顶丢失的帽子。不过我们也无从知晓那顶帽子究竟是以某种神秘的方式离开了剧院,还是它仍在剧院,只不过没被我们发现。周四早上我们再次来到剧院时,彻底明确了蒙特·菲尔德那顶烦人的帽子的去向——就是说,结果是否定的。它不在剧院里。因为剧院自周一晚上就被封了,由此可以推断那顶帽子在案发当晚就被带离了。

“而周一晚上每个人离开时,都只戴了一顶帽子。因此,根据第二次搜查,我们可得出结论:那天晚上有人手里拿着或头上戴着蒙特·菲尔德的帽子走出剧院,因此必然把他自己的帽子留在了剧院里。

“除非他和其他观众被允许离开时趁机溜走,否则他不可能把帽子带出剧院;因为那时所有的出口都有人把守或上锁。左边内巷先有杰西·林奇和埃莉诺·利比挡着,接着是引座员约翰·崔斯看着,之后是我们的一名警察守着。除了整晚有人守着的正厅前排座位大门之外,右边没有出口,所以帽子无法从那里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