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4页)

“伯弟,”达丽姑妈再次插口,“我不过是个弱女子,但是,要是你还不肯踩死这只害虫把尸首扔出去,那我也只好亲自出手勉力而为。现在最最重大的问题还悬而未决……咱们的行动方案还有待敲定……一分一秒都是无价之宝……他却偏偏跑来历数他的人生经历。粉哥-挠头,你这个可恶的死鱼眼、臭乳酪,你到底是走还是不走?”

我这位老血亲有种叫人无法抗拒的力量,每次爆发起来,通常会叫人乖乖听命。我曾听闻,在她驰骋猎场的岁月中,她有什么心愿,隔着两块耕地、几片矮树林就能达成。最后一个“走”字一出口,如同一颗威力巨大的炮弹,正中果丝眉心,叫他一蹦六英尺高。等他双脚重新着地时,他一脸歉意和讨好。

“是,特拉弗斯夫人。我这就走,特拉弗斯夫人。床单一绑好我就走,特拉弗斯夫人。伯弟,麻烦你和吉夫斯扯着这一头……”

“你想叫他们用床单把你从窗户顺下去?”

“是,特拉弗斯夫人,然后我借伯弟的车开回伦敦。”

“这可够高的。”

“哦,不算很高的,特拉弗斯夫人。”

“你可能要摔断脖子的。”

“哦,我看不会的,特拉弗斯夫人。”

“我是说可能,”达丽姑妈分辩道,“动手吧,伯弟,”她声音里透着真诚的热忱,“别磨蹭。把他顺下去行不行?还等什么呢?”

我转身望着吉夫斯。“准备好了,吉夫斯?”

“是,少爷,”他轻咳一声,“粉克-诺透先生若是开着少爷的车返回伦敦,或许可以捎带一只行李箱,留在公寓里就可以了。”

我目瞪口呆,达丽姑妈也是。我愣愣地看着他,达丽姑妈同上。我们四目相投,我从她的眼中看出惊为天人的敬畏,无疑,她从我的眼中所见略同。

我心服口服。不久之前我还木知木觉,以为怎么也没办法把我拉出火坑,似乎已经听到翅膀拍打的声音[2]。可是现在!

达丽姑妈说到拿破仑的时候,口口声声说他在危机之中十分机灵,但我愿意打赌,就算拿破仑也不可能干得这么漂亮。他再一次——一如既往的——出奇制胜,应该赏一根雪茄,还是椰子来着。

“对呀,吉夫斯,”我有些吃力地说,“没错。他可以的,是不是?”

“是,少爷。”

“果丝,你介不介意帮我捎带一只行李箱?既然车借给你开,我就只有搭火车。我明天上午走,拖着一堆行李很不方便。”

“当然。”

“我们先用床单把你顺下去,再把行李箱扔下去。准备就绪,吉夫斯?”

“是,少爷。”

“乖乖起来咯!”

我参加的这个仪式叫相关各方尽数满意,我觉得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床单没断裂,果丝很高兴。没人来打扰,我很高兴。行李箱砸在果丝头上,达丽姑妈很高兴。至于吉夫斯嘛,看得出,这个忠心耿耿之人能凭一己之力拯救小少爷于水火,已然乐不可支。他的人生格言是“服务至上”。

经过刚才这一阵情感波动,我觉得反常的虚弱。达丽姑妈发表了一通震撼人心的演讲,措辞精妙,表达了她对我们这位救命恩人的谢意,然后说她要跑去打探一下敌方阵营有什么动静。我这才如释重负,终于可以瘫进扶手椅里——要是她不走,肯定要无限期地霸占。我一屁股坐在软垫椅面上,从心底里发出一声低低的狼嚎。

“就这么解决了,吉夫斯!”

“是,少爷。”

“你灵活的头脑再次帮咱们转危为安——”

“少爷这样说实在太客气了。”

“不是客气,吉夫斯。我这话,只要是善于思考的人都会说。刚才达丽姑妈说话的时候我没插嘴,因为我看得出她很需要这个发言的机会,不过你要相信,她的每句心声我都在默默赞同。你真是独一无二,吉夫斯。你帽子是什么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