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6/7页)

“哼,是吗?”大独裁者应道。

诚然,“哼,是吗?”并不属实,不过我很不喜欢他这种语气。他盯着我,一副目空一切的可恶表情。我当时就想,要说鄙视奶牛盅,他正是最佳人选。

“你怎么知道他改过自新了?”

“明摆着嘛。瞧瞧他这打扮,头面齐整,衣着得体,完全是社会的可靠分子。虽然不清楚他现在以何为生,不过明显不是抢钱包了。年轻人,你现在做什么营生啊?”

“看来是偷雨伞了,”大独裁者插嘴,“他手里拿的是你的雨伞。”

我正要开口严词否认这一指控——没错,我嘴都已经张开了,突然间,仿佛有只塞满湿沙子的袜子砸在上颌骨上,我觉悟到,这话大有道理。

我是说,此时我才想起,出门的时候并没带伞啊,可是我手里千真万确是多了一把。究竟是什么指使我拿起十七世纪座椅旁的那把伞,已无从得知,可能只是一种原始本能,无伞之人看到身旁的伞就要伸手去摸索,如同花儿要向太阳摸索一样。

似乎应该大方道歉。这钝器转手的同时,我便开了口。

“这,我错了。”

老巴塞特说他也错了,而且大失所望。他还说,就数这种事最叫人伤心。

那大独裁者非要插一脚。他问要不要叫警察,老巴塞特的眼瞬间亮了。做裁判官的有事没事就喜欢叫警察,就像老虎尝到血腥味儿。不过他摇了摇头。

“不用了,罗德里克,我不忍心。今天可是我最高兴的日子。”

大独裁者噘起嘴,好像是觉着好日子就更要行善。

“听我说,”我哀鸣道,“全是误会。”

“哼!”大独裁者说。

“我还当作是自己的雨伞呢。”

“这一点,”老巴塞特答道,“就是你的根本问题所在,年轻人。你根本分不清meum和tuum[5]。好了,这次我不叫人逮捕你,不过我要奉劝一句,你得格外小心着。走吧,罗德里克。”

他们拔腿便闪。大独裁者在门口停下脚步,转身盯着我,又“哼”了一声。

可以想见,一个感性之人经受了这等遭遇,心神是多么不安。我的第一反应是将达丽姑妈的任务弃之不顾,折回寓所,再灌一杯吉夫斯的凝神剂。大家都知道,小鹿躲过了紧张的追捕,是多么渴盼清凉的溪水呀。情况大略如此。此刻我才意识到,肚里只有一杯垫底就在伦敦大街上乱跑,我可真够疯的。我正想悄然离去寻找水源,这时店主从里屋现了身,一股浓郁的炖菜味儿和一只黄猫同时跑了出来。他问我可有什么需要。既然开了话匣子,我便回答说,听说店里有一只十八世纪的奶牛盅待售。

他摇了摇头。这位仁兄有种郁郁寡合的学究气,差不多整副面孔都埋在一蓬白胡子里。

“先生来迟了,已经叫一位顾客订下了。”

“是特拉弗斯先生?”

“啊。”

“那就是了。汝可知,神色端庄品性和蔼之人,”总得客气一下不是,“这位特拉弗斯是我叔叔,是他叫我来瞧一眼的。那么就烦请您拿出来吧。我看是个破烂玩意儿。”

“这可是个精美的奶牛盅。”

“哼!”我借用了一点大独裁者的词汇,“你当然这么说,咱们看看就知道了。”

不妨坦白声明,我呢,对银器古董没什么兴趣,但因为怕汤姆叔叔难过,所以一直没忍心跟他提起。其实我一直觉着,他这种喜好体现了一种傻气,应该趁早防范,避免扩散。有鉴于此,估计一见之下我对于此物也不会怎么怦然心动。饶是如此,等这位白胡子老者踱进阴暗处把这玩意儿捧出来的时候,我还真有点哭笑不得。一想到叔叔他要花大把钞票买下这物件,我就痛心疾首。

这是一头银制奶牛。但是这里所说的“奶牛”,可不是不远处草地上进食草料的那种端庄高雅、自尊自爱的反刍生物。这家伙面目狰狞,如妖魔一般,动不动就要口出恶言。此物高约十厘米,长约十五厘米,背上装着合页,可以打开,尾巴扬起呈弧形,尾巴尖儿贴着脊梁骨,估计是用来给奶油爱好者当手柄的。一见此物,我就如同踏入了一个异样而恐怖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