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侦探小说之宿命(第2/2页)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最巅峰的文学巨著之一,可是它无法满足侦探小说根本的趣味。在侦探小说技巧上(当然作者并不着重于此)极为单纯而且贫乏。亦即《卡拉马佐夫兄弟》是十分伟大的文学著作,但以侦探小说的标准衡量却是无趣的。

木木所谓的“创造真正的原创生活,肯定能出现超越既有一切诡计的诡计”,这个诡计究竟指的是什么,我猜木木自己恐怕也还没有明确的想法。但是将重点放在生活本身,以idea为目标,追求现实性后应运而生的诡计即使不像《卡拉马佐夫兄弟》那般遥远,我担心那仍然只是无法满足侦探小说爱好的下等诡计。

再举一个浅显的例子,是深得木木赞赏,在某种意义上我也大力推崇的《蝴蝶梦》。

《蝴蝶梦》当然无法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相提并论,但它是部十分出色的犯罪心理小说。有着奇异的恋爱心理,男主角与女管家间的神秘言行营造出的悬疑气氛,还有最后揭开犯罪事实的意外性。不过作者的意图还有作品的构成重点都和纯粹侦探小说无关,书中没有称得上精心策划的诡计,而且解谜的逻辑趣味极端淡薄。我对这部小说的喜爱绝对不输其他人,但那不是对侦探小说的喜爱,而是对于恋爱与犯罪心理小说的喜爱(但我不反对将这部作品纳入广义的侦探小说范畴中,而且也非常希望日本的侦探作家能写出这种小说,但这部小说的内容并不足以满足我对于纯粹侦探小说的爱好,也是事实)。

接着木木文中最后提到的“这若是至难之事,那么一切文学皆是困难之事,这并非只是侦探小说的宿命”。这一点并不符合事实。文学要以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为目标,理论上并非完全办不到,实际上也不是不可能,但侦探小说要以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为目标,不光只是理论上至难,实际上几乎不可能。我所谓的“宿命”就是这个意思,是从以上的想法当中必然产生的,只属于侦探小说的“宿命”。

可是我并不为这个“宿命”感到悲伤,我无条件地爱着拥有此般“宿命”的侦探小说。因为这当中有着侦探小说的特异性,有着其他任何文学都无法类比的独特世界。

我也不认为爱伦·坡、范达因的这些既有的侦探小说是至高无上的。可是我说我不满足于它们的意义,与木木的想法在根本上不同。相对于我是在前述的“宿命”中追求更加卓越的作品,木木却是想打破这个“宿命”,转向纯文学。我是二元论,而木木是一元论,就讨论本身来说,木木的想法更具革命性,叫人直呼痛快。然而以我目前的想象力,只会觉得从其中诞生出来的作品,不是能够满足我的形式。

我在前面提到芭蕉,绝非只是信手拈来一例。我是以芭蕉作为能实现我无法相信可能实现的难事的例子,而现在的我并没有能力阐述如何成为芭蕉的方法。因为没有,所以才举芭蕉为例。

以上完全是我真实的心情,木木或许会责备我“驳斥了所有的可能性”,实际上绝非如此。虽然现在的我没有这样的方法,但如果木木有,就请提出来吧,我一定洗耳恭听。这场论战的目的不在于谁驳倒谁,而是在论战中碰撞出某些成果。如果木木能够说服我,并成就侦探小说的革命,即使在论战中落败,我虽败犹荣。

(收于《幻影城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