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4/6页)

“可是依我们目前研判,没有东西被拿走,至少档案都在。除了遗嘱附录,可能还有秘密笔记以及昨天晚上被拿走的那本书,没遗失其他东西。”

“什么书?你瞒着我哟,麦特。说吧,一五一十地告诉爸爸。”

麦特一五一十地说了。

“那么,事情是越来越乱了,是吧?不过至少哈里根小姐这次没在礼拜堂念经。而且我喜欢你那个去除怪力乱神的观点。稍微松了口气了吧?对了。为了公平起见,我也提供一个消息:印度宗师的不在场证明——万无一失。铁证如山。”

队长点燃了烟斗,静静驱车开了一段距离。

“应该就是这里。”终于他开口说。

这是好莱坞日落大道和蔓藤大道附近一条街上的一栋老旧大型公寓。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宝贝罗宾有什么话要说。是什么样的父母。天啊,才会帮孩子取名罗宾?”

“就只是一般的父母,”麦特说,“米尔恩【注:Alan Alexander Milne,1882~1956,美国戏剧家、小说家及童谣作家。】之类的人吧?可以这么说——瞧,你看到了吗?”

马歇尔顺势看过去。正从罗宾·库柏的公寓楼梯走下来的,是约瑟夫·哈里根威严肥硕的身躯。

约瑟夫注意到他们。便立刻走到他们的车边。他摆若一副臭架子,恶意地抽起一支刚点燃的雪茄。

“该死,先生们,”他大吼,“你们也追查到这个恶棍了?希望你们从他口里问出的东西会比我多。”

“您在帮我们进行侦查工作?”马歇尔笑道。

“您难道能假装不需要别人帮忙?我弟弟已经过世三天了,而您已有足够的罪证可以逮捕凶手了吗?您已经召集法医验尸,好让我们以基督教的葬礼仪式将他下葬吗?我不赞成动用私法,社会的机制很神圣,我想,警方也是其中的一个机制。可是一个人该怎么做?当他面临这样极端不——”

“稍等一下,哈里根先生,三天不是一辈子。二十四小时之内破案也许非常理想,可是并非每次都这样。我们现在已经在追查特定的对象了。而且我想我可以向您保证——”

“该死,副队长,您这些话听起来像是新闻报导!‘警方已掌握情况,保证会早日逮捕凶嫌。’这次只有套一句我侄子的用词才能表达我的感受,马歇尔副队长,我对您的保证的评语是:‘神经病!’”

“说得真起劲啊!你明知你在此人的家乡拥有很大的政治势力,所以我得坐在这里忍受你的每一句话。你说吧。尽量说吧。可是在说的同时,你最好解释你到底在这里做什么?”

“帮您进行您的工作,副队长。调查这个叫库柏的小子。”

“为什么要查他?”

“因为——虽然我们该如何能证明这件事,只有天知道——因为他就是礼拜一晚上来哈里根家的那个‘哈斯佛’!”

“真精彩。您为什么会那么想?”

“我认得他。那个人有点眼熟——和我们之前见过的哈斯佛不同。可是依然眼熟。最后,我终于想出来了:他是礼拜天晚上带我们到黄色更衣室的那个年轻人。”

“所以呢?那您怎么知道他的名字和地址?”

R·约瑟夫突然骄傲起来。

“我打电话到光明之殿去,说我在礼拜天的大会上丢了个钱包,一个亲切的年轻招待帮我找了回来。我想向他表达谢意。我向他们形容那个一脸天真的朋友,他们就给了我罗宾·库柏这个名字和这个地址。”

“做得好,先生;我给您专业上的道贺。那您到底发现了什么?”

“去他的,副队长,我可不会站在这儿找罪受。您自己来找这个人,很好,去见他啊,您可能会有不少收获。我有工作要做——只希望您也一样勤劳地执行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