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与儒家(第2/2页)

承认私人的产权,就相当于承认人性的自私,不符合“人之初,性本善”的儒家伦理,即具有了道德的“不洁”。儒家看来,社会治理的最佳模式,就是用道德伦理来调节冲突,用礼义廉耻来强调秩序,再加上严酷的国法族规体系。

美国经济史学家、也是诺贝尔奖得主的道格拉斯·诺斯曾言:西方超过中国、印度等东方文明古国,并非是由于技术进步,真正的动力是产权保护,特别是对企业产权、知识产权以及继承权的保护,由此创造了西方文明。

这真的是一个具有极端讽刺性的事实: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注重现世享乐的民族,也是各种族中唯一可与犹太人在商业天赋上匹敌的民族,但是却在公共意识上缺乏对私人产权的保护意识,并进而对财富本身抱持了一种奇怪的“洁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