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2/3页)

他说他一直在研究我的灵魂,结果发现其中空虚无物。他说我实际上没有灵魂,没有丝毫人性,没有任何一条在人类灵魂中占神圣地位的道德原则,所有这些都与我格格不入。他补充道:“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谴责他。他既然不能获得这些品德,我们也就不能怪他没有。但是,我们现在是在法庭上,宽容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应该予以杜绝,而代之以正义的积极作用,这样做并不那么容易,但是更为高尚。特别是在今天,我们在此人身上所看到的如此大的灵魂黑洞,正在变成整个社会有可能陷进去的深渊,就更有必要这样做。”这时,他又说起了我对妈妈的态度。他把在辩论时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但说这事的话要比说我杀人罪的话多得多,而且滔滔不绝,不厌其烦,最后使得我听而不闻,只感觉到这天早晨的天气热得厉害。至少直到检察官停了一下的时候。然后,他又以低沉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道:“先生们,我们这个法庭明天将要审判一桩最凶残可恶的罪行,杀死亲生父亲的罪行。”据他说,这种残忍的谋杀简直令人无法想像。他希望人类的正义对此予以严惩而不手软。但是他敢说那桩罪行在他身上引起的憎恶,与我对妈妈的冷酷所引起的憎恶相比,几乎可说是小巫见大巫。他认为,一个在精神心理上杀死了自己母亲的人,与一个谋害了自己父亲的人,都是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在任何意义上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他提高声调继续说:“先生们,我坚信,如果我说坐在这张凳子的人,与本法庭明天将要审判的谋杀案同样罪不可恕,你们决不会认为我这个想法过于鲁莽。他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说到这里,检察官擦了擦因汗水闪闪发光的脸,他最后说,他的职责是痛苦的,但他要坚决地去完成。他宣称,既然我连这个社会的基本法则都不承认,当然已与这个社会一刀两断;既然我对人类良心的基本反应麻木不仁,当然不能对它再有所指望。他说:“我现在向你们要求,取下此人的脑袋,在提出这个要求时,我的心情是轻快的,因为,在我从事已久的职业生涯中,如果我有时也偶尔提出了处以极刑的要求的话,我从未像今天这样感到我艰巨的职责得了补偿,达到了平衡,并通明透亮,因为我的判断是遵循着某种上天的、不可抗拒的旨意,是出自对这张脸孔的憎恶,在这张脸孔上,我除了看见有残忍外,别无任何其他的东西。”

检察官坐下后好久一会儿,大厅里静寂无声。我因为闷热与惊愕而头昏脑涨。庭长咳了两声,清清嗓子,用很低的声音问我有没有话要说。我站了起来,由于我憋了好久,急着要说,说起来就有点没头没脑,我说我并没有打死那个阿拉伯人的意图。庭长回答说,这是肯定的,又说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搞清楚我为自己辩护的要领,希望在听取我律师的辩护词之前,我先说清楚导致我杀人的动因。我说得很急,有点儿语无伦次,自己也意识到有些可笑,我说,那是因为太阳起了作用。大厅里发出了笑声。我的律师耸了耸肩膀,马上,庭长就让他发言了。但他说,时间不早了,他的发言需要好几个钟头,他要求推迟到下午再讲。法庭同意了。

下午,巨大的电扇不断地搅和着大厅里混浊的空气,陪审员们手里五颜六色的小草扇全朝一个方向扇动。我觉得我的律师的辩护词大概会讲个没完没了。有一阵子,我是注意听了,因为他这样说:“的确,我杀了人。”接着,他继续用这种语气讲下去,每次谈到我这个被告时,他都自称为“我”。我很奇怪,就弯下身子去问法警这是为什么,法警要我别出声,过了一会儿,他说:“所有的律师都用这个法子。”我呢,我认为这仍然是把我这个人排斥出审判过程,把我化成一个零,又以某种方式,由他取代了我。不过,我觉得我已经离这个法庭很远了,而且,还觉得我的律师很可笑。他很快就以阿拉伯人的挑衅为由替我进行辩护,然后,他也大谈起我的灵魂,但我觉得他的辩才远远不如那位检察官。他这样说:“我本人,我也研究过被告的灵魂,但与检察机构这位杰出的代表相反,我发现了一些东西,而且我可以说,这些东西是一目了然的。”他说,他看到我是一个正经人,一个循规蹈矩的职员,不知疲倦,忠于职守,得到大家的喜爱,对他人的痛苦富有同情心。在他看来,我是一个模范儿子,尽了最大的努力供养母亲。最后,由于希望老太太得到我的能力难以提供的舒适生活,才把她送进了养老院。他又补充说:“先生们,我很奇怪,有关人士竟对养老院议论纷纷,大加贬损。说到底,如果要证明养老院这种设施的用处与伟大,只需指出这些机构全是由国家津贴的就行了。”不过,他没有谈到葬礼问题,我觉得这是他辩护词的一个漏洞。由于这些长篇大论,由于人们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没完没了地评论我的灵魂,我似乎觉得,所有这一切都变成了一片无颜无色的水,在它面前我感到晕头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