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欲的与最相关的[1]——关于今日语境下如何做政治哲学的几点思考(第4/8页)

从这个角度出发去理解“国家中立性”原则或许是一个比较合适的路径。国家中立性原则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但是如果我们回想罗尔斯所理解的政治社会乃是“自由平等公民之间世代相继的公平合作体系”,就会发现这样的一个政治社会并不是完全“中立的”政治社会,而是一个接受了自由、平等、公平、互惠等现代基本理念的现代社会,它接纳包容各种“合理的全能教义”,但坚决拒绝那些违背甚至反对自由、平等、公平、互惠基本价值的“不合理”的全能教义。“人是目的而非手段”这一康德的基本道德信念就是这类政治社会最根本的道德信念。我们之成其为“我们”的共同基础也正在于此。至于那些反对这个基本信念的人,则被排除在“我们”之外。用德雷本的话说,对于希特勒这样的人,我们根本不会试着和他理论,而是“给他一枪”。[19]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的中立性原则显然无法做到完全的中立,它只是近似中立,因为任何政治体系最终都或多或少必须依赖于某种善观念,但正如乔治•克劳德所说,即便如此,自由主义仍然能够论证,他们提供的政治框架是比任何对手更有包容性的。[20]

谈到国家中立性,还须引用威尔•金里卡的一个观点,他认为“国家中立性的最好理由恰恰是社会生活是非中立的,人们能够而且实际上在社会生活中的互竞的生活方式之间作出区别,肯定某一些,拒斥另一些,而无须使用国家机器”。[21]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权力在面对各种合理但互竞的价值观时必须保持中立,但社会生活的自然发展会自然而然地表现出非中立性,有些生活方式、价值理想会排序较高,而另一些则会排序较低。国家中立性与社会生活的非中立性可以达成一个较为和谐的生态环境。各种合理但互竞的人类卓越、荣誉、善观念将在这样的一个国家中立框架中找到容身之地,同时在社会的非中立性中觅得各自的序列排位。

当然,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社会生活的非中立性很可能在事实上对许多传统价值观造成极大的冲击,从而导致式微乃至消亡。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让昆曲和超级女声在自由市场上进行所谓公平竞争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我们了解卓越的东西从来是属于少数人的,如果我们不非分地奢求昆曲成为超女一样的流行物,那么我们或许会对这一状况抱相对释然的态度,并且期望社会生活中的另一些非中立因素可以对前者有所倾斜。在价值排序上靠前的事物并不一定在流行程度排序上靠前,这本是一个当然之义,今日中国的某些保守主义者之所以心急火燎忧心忡忡,我猜想部分原因不是担忧他们主张的价值在排序上不高,而是焦虑他们的流行程度不广。把最可欲的做成最流行的,拿最流行的等同于最相关的,都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四、谁是真正的怀疑主义者?

以刘小枫为代表的某些保守主义者,一方面援引施特劳斯,批评自由主义者败坏了高贵的伦理生活,一方面援引韦伯和施密茨,批评自由主义者败坏了高贵的政治生活。在他们看来,自由主义者的各种主张都是些卑之无甚高论的浅薄论调,议论自由经济和社会公正都是政治不成熟的典型特征。比如刘小枫在《现代人及其敌人》中就反复论述:

对韦伯来说,“政治不成熟”的政治经济学是一种天真、夸张的理想主义,“以不断配置普遍幸福的菜谱为己任”,“加油添醋以促进人类生存的‘预约平衡’”;施米特则说,自由主义政治学迂腐可笑,持守一些抽象的普遍理想,以不断配置普遍的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菜谱为己任,加油添醋以促进人类生存的“自由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