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第3/5页)

我看着斯特恩,他点了点头,我才开口说话。我首先感谢了拉伦法官,我告诉他,以后我会认真听他的话,有话会让我的律师替我表达。

“很好。”拉伦法官简单地回答道,但他的眼睛里却露出一种我从来没有在法庭上见过的温暖光亮,我现在只是一个被告,在他的监管之下,他就像是公司老板,或者说黑帮老大,当我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时,他觉得他应该保护我,“接下来,是被告要求进入死者公寓查看的申请。”

莫尔托和尼可同意了。

“我们不反对。”尼可说,“但必须有警察在场。”

斯特恩却立刻表示了反对。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们又开始了法庭上最常见的那种唇枪舌剑。每个人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检方希望知道我们到底在找什么,而他们说出来的理由也很充分。如果没有警察在场,我们把卡洛琳的房间翻乱了,就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发现更多的证据。

“你们不是已经有现场的照片了嘛。”拉伦说,“每次我审判这种案子的时候,检方提供的照片看都看不完,让我觉得你们和洗照片的公司是不是达成了什么合作协议。”记者们都笑了,拉伦自己也笑了,他就是这样,喜欢逗别人,他用手里的小木槌指着尼可,“你可以派个警察守在门口,确保被告不会拿走任何东西,但我不会让你们去监视他的。你们已经花了四个月,把现场都翻遍了。”拉伦说,但其实,他说的四个月还包括了我主持调查时的那一个月,“被告有权安安静静地去看现场。斯特恩先生,你起草一份法庭令,我来签字。但别忘了,事前要通知一下现在那套公寓的管理员,让他们清楚法庭的决议。”

“现在,再讨论一下要求撤销莫尔托证人资格的申请。”我们的这个申请是希望能够撤销莫尔托在本案中的律师资格,因为他已经被尼可列在了证人名单上。

尼可立刻开口说,在开庭前三周撤销检方的律师资格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会给他们造成很大的负担。我不知道尼可这样说是不是想争取更多的时间,还只是希望法官驳回我们的申请,他大概自己也不确定吧。

“尼可先生,是你自己把莫尔托列在你的证人名单上的,我又没有逼你。”拉伦法官说,“检方的律师同时又是证人,同一个案子里,律师不能同时充当证人。四百多年来,这都是法庭上的定规,无论这个证人对案件有多重要,也无论有多少《时代杂志》和《新闻周刊》的记者会来,这个规矩都不会改变。”拉伦法官停了一下,朝记者们瞥了一眼,好像是刚刚才发现他们的存在。

“但我要说。”拉伦站起来,在法官席后面踱着步子,法官席本来就要比地面高十来厘米,他个子又高,站在上面显得更高大了,“拖拉王戈迪亚先生,莫尔托上庭作证是不是要说,当他指控萨比奇先生杀了卡洛琳时,萨比奇先生曾经对他说过,‘你说对了’。”

“应该是‘对,你说对了’。”尼可说。

拉伦接受了尼可的纠正,低下头。

“好吧,目前检方还没有提交证人的证词,但是,你们已经很清楚地做了暗示,斯特恩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提出了申请。我是这样想的,我不能确定这个证词是否能够作为证据。斯特恩先生目前还没有对这个证词表示反对,但他希望能够撤销莫尔托的律师资格。拖拉王戈迪亚先生,如果莫尔托真的上庭,说出了这样的证词,斯特恩先生到时候也肯定会当庭反对,说这话与本案无关。”这是拉伦最喜欢的一种暗中帮助被告的方法,他会事先说出他想要听到的被告的反对词。有一些会由律师在庭上提出来。但有一些,被告律师却从来不会提出来。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被告正式提出了这样的反对意见,最终,都会毫无例外地得到拉伦法官的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