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第3/7页)

奥吉·马奇从现代都市的大街小巷中冒了出来,并以一种讥讽夹杂着嘲讽的赞同和认定,凭借着对肯定和拒绝的喜剧性超越态度来邂逅经验的现实。

的确,他对保守派的移民复仇态度是非常明确的:

这在小说里还是第一次表现出来,美国社会的流动性已经被转化成一种精神能量,而这种能量注定不会飞翔,不会背井离乡,不会被放逐和谴责,所以也就注定了没有亨利·詹姆斯那令人烦恼的超智能,或者说没有沃尔特·惠特曼那极度兴奋的喝彩。

施瓦茨,也就是贝娄《洪堡的礼物》中那个主人公的灵感原型(“让我进去!我是一位诗人!我有一个大人物!”),他钦佩奥吉这个人物拥有崇高的品质,这令某些评论员简直难以置信:他坚持毫无准备地投入,或者就像奥吉一样“被招募”。在充满敌意的评论家之中,有一个叫做诺曼·波德霍雷茨的,他最近,也就是在二〇〇〇年的时候,重温了这种争执,而且——几乎是令人难以置信地,但是却也可能是无意识地——附和了亨利·詹姆斯的反犹太主义,指控贝娄“扭曲并且折磨了语言”!

如果我已经十分成功地梳理了这些来龙去脉,那么我希望自己已经协助解释了,为什么《奥吉·马奇历险记》仍然为现代美国文学树立了一个样板。正如它塑造并且改变了犹太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时间观念一样——所以它依然在等候着读者和评论家们的光顾,并且帮助他们思考自己对美国的看法。(这种信号效应可以从马丁·艾米斯的作品中显现出来,他在一九八七年写下了:“无论何种奇迹,《奥吉·马奇历险记》就像《雨王亨德森》一样,总是表现得像一场演讲,其主题就是命运连接着社会底层人士的方言词库。”一九九五年,他又开始撰写了下面这段散文:“《奥吉·马奇历险记》是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这一点毋庸置疑。所有的痕迹都已经在四十二年前淡化了,此次探究只是弥补了以前很少涉猎的那些东西,并且终结了所有这一切。”也许这一切并不是毫不相干的,但是事情却发生了急剧的逆转,金斯利·艾米斯告诉读者们,大家充分感受到了贝娄那“快乐的情绪,温文尔雅的脾气,那夹杂着嘶嘶声的对话,以及其中蕴含的活力”,并以此向原著表示致敬。二十年之后他又写道:“我相信,贝娄是一个乌克兰裔的加拿大人,一方面,这并不符合他的语言习惯,而另一方面,他又深受其影响。看着他在这两者之间尝试着选择自己的方式,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又陷入了信任危机,他觉得在美国的每一个人,“不是犹太人就是笨蛋。”)奥吉自己简直就是“旅行者的私生子”。他早就告诉过我们,“各种各样工作”是他生命中的“罗塞塔石”。但是,关于资格的意识却一直深藏在他的脑海之中,而且他也一直在为此而奋斗,这样他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笨蛋。“据我猜测,”他的其中一个朋友这样说道——或者说准确地猜测道——“你也许患有高贵综合征,你不肯调整自己以适应现实情况。(……)你想要接受,可是你又怎么知道你接受的是什么呢?你接受这一切必须有几分傻气。(……)你应该接受从亲身经历中得出的数据资料。”对此奥吉自信满满地回答道,也许比其自身感觉还要更加自信,“我要想一死了之是完全不对的。如果你亲身经历得来的资料是这样,你就应该把这种资料丢弃一旁,不予理会。”

即使他仍然被困在芝加哥的家里,不知怎么地,他也知道,生活和美国都必须得更加丰富多彩,奥吉用神圣和英勇的光环覆盖了他那平庸的周遭环境。首先,他对一段描写犹太母亲的叙述大加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