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22页)

咪咪来自洛杉矶。她父亲是个无声电影演员。每当她要发泄对英国人的愤恨时,她总要说起他来。她原本是来芝加哥念书的,可是由于她在格林厅的休息室里有越轨行为,超过了搂脖子亲嘴的范围而被学校开除。她天生是个要被开除的人物。你不用怀疑,只要是越轨的事,她全都干得出来。至于她受处分的事,那是她说露骨的风趣话时爱说的话题。

我心里清楚,克莱姆追求她毫无希望。她的脸色那么红润,不完全是因为身体健康或者自我激动,爱情对这也起着很大作用。事出巧合,她的情人是佩迪拉转给我的一个顾客,名叫胡克·弗雷泽,是政治学专业的研究生助教。此人很难对付,因为他订的那些书不是珍本就是绝版书。尼采的两卷本的《权力意志论》,那是我拼了老命才偷到手的,因为它们放在经济书店关着的书柜里。我还给他弄到过黑格尔的《法的哲学》,还从分界街的共产党书店里搞到了《资本论》的后几卷,赫尔岑[4]的《自传》,以及托克维尔[5]的一些著作。他讨价还价精明极了,就像他讲话一样滴水不漏,简洁异常。大学有他这样的人才实在应该感到高兴。他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一脸聪明,由于勤于思考,过早出现了鱼尾纹,俨然是个年轻的卡尔霍恩[6]似的政治家;蓝眼睛一片明澈,表明其思维一贯严密,额上提前出现的皱纹,酷似的震仪上的曲线。他不是那种让你觉得一定由不同机械原理的部件拼凑成的高个子,虽然他姿势不太精确,但并不笨拙。他住在伯顿大院,那儿极像一座新的基督教堂或妓女收容院,以大学教师的身份,过着做学问的独身生活,单凭这一点就让我羡慕不已,而佩迪拉则对此不以为然,他有吉萨[7]的木乃伊般僵直尖削的鼻子,青灰色的眼窝,狭窄拱起的双肩和背部,还有那踏惯古老石板的有劲的脚步;而且他出生在穷山沟,天性不爱文化,对欧洲文明也不太感兴趣。

总之,胡克·弗雷泽才是咪咪·维拉斯的情人。看见他俩一块儿走在欧文斯公寓的楼梯上,我羡慕极了。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她坚强活泼,口不择言,他气度不凡,可能是克罗马努人[8]的直接后裔——当然也有其当代人的不同之处,包括身心失调在内。他的脾气和他身上的其他方面,和他的沉着甚至高傲都不太相称。他的牙关总是咬得紧紧的,笔挺的鼻子末端会变成一种紧张的怪样。这一定不是遗传的缘故,而是性格的关系。然而,就连不太喜欢他的佩迪拉,也说他是个不可小看的人物。可是,由于他对我们那副傲慢的态度,佩迪拉对他颇为不满。弗雷泽对我比对佩迪拉更高人一等,因为他知道佩迪拉在数理方面是个天才。可是他对我们俩都以“先生”相称,仿佛他是西点军校出身,对待我们就像逗弄有趣的小偷,好像他本人从来没有销过贼赃似的。他常说:“马奇先生,你能不能到闹市区去一趟,从剥削者那里没收一本版本好的《论法的精神》[9]来?那天我在阿耳戈斯书店看到有一本。”听到他那浮华造作的辞藻夹杂着革命术语的话,用变腔的田纳西口音说出,我禁不住会笑出声来。起先,他似乎认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傻瓜,还拿我的脸色开玩笑。“马奇先生,从你那红润的脸色来看,人人会说你一定整天都待在牧场上,而不会想到你是呼吸书店里的空气的。”后来,他对我的态度变得比较严肃正经了,还主动借一些共产党和托派的旧报刊给我看——这些资料在他房间里成捆成束地堆着,各种语言的都有,他还收到各种各样的期刊和学报。有一次,他甚至还邀我去听他的讲座,也许因为我是为他供货的廉价货源。他要我给他赊账,所以他总想跟我搞好关系。佩迪拉听说我把书赊账给他,冲我大发雷霆,我还以为他会挥动胳臂,用他那瘦骨伶仃的长手指攥成的拳头揍我一顿哩。他声嘶力竭地朝我大吼“蠢货”和“你这个笨蛋外国佬!”我说我给弗雷泽最多只赊到二十五块钱为止。我这是哄他消火息怒的假话,其实弗雷泽已经欠我近四十元了。“狗屎!我一分钱都不赊给他!这正是他要显出比你强的办法。”曼尼说。可是我没有为他所动。也许我太喜欢给他送几本书去,以便趁机在他房间的那种气氛里待上半小时,听听他的议论了。出于好奇,他订的书我常常同样的偷两本,留一本自己看,因此有些下午我便乏味透顶,头痛难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