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两年前“饮血而醉”杀人事件(第2/3页)

“会是一个嗜血者吗?就是那种对血液具有特殊嗜好的心理变态的人。”一旁的小龙提出了这样的假想。

“嗜血?因为嗜血去杀人,我也只是在一些国外的犯罪史和刑侦资料中看到过。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类似于心理变态的杀人案例倒也不是没有,但数量却是屈指可数,在我市的犯罪史中更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所以我真的不好说。”

“如果我们的对手真的是一个心理变态的精神病的话,那可就麻烦了。我记得我在警校学犯罪心理学的时候,老师也提到过嗜血变态杀人狂的案例,针对这种精神失常的罪犯,一般的心理分析拿他们根本就没辙,这种人如果进行连环杀人案,找不到犯罪规律的话,案子是很难破的。”小龙皱着眉说道。

一般的“无差别杀人案”,因为凶手没有明显的杀人动机,无法通过死者的背景和社会关系来锁定嫌疑人,通常警方除了搜查现场痕迹,还会采用调看现场周围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录像和询问目击者的方式来排查线索。如果现场既没有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者,警方通常会请犯罪心理专家出马。他们是一群精神嗅觉灵敏的人,能够凭借强悍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分析出凶手留在现场的心理痕迹和行为规律,为破案提供决定性的方向。然而,如果凶手是个心理变态者,作案毫无规律,且手段冷血残忍,还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对于这种人,案件的侦破往往从一开始就会陷入瓶颈。

“有规律啊,怎么没规律,三次杀人都选在没有监控摄像头的地方,这就是规律。”陈绍辉无可奈何地抱怨道。他的这句抱怨道出了此次连环杀人案的难点,即凶手是个具备反侦查意识和技能的人。

“还有一点,凶手是个酒鬼。”骆松补充道。

……

针对杀人凶手选择目标的特点,骆松选择了本市的十几处如桥洞、垃圾场、棚户区等流浪汉可能会选择的栖身之地作为埋伏点,派出了一批格斗技能卓越的刑警装扮成流浪汉的模样埋伏在这些地方,试图撞上再次行凶的凶手。这样的方式对于警员来说是极为危险的,却也是当时最有效的方法。因为危险系数过大,警方不敢有一丝懈怠,一时间刑警队上上下下全部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之中,可是,这种守株待兔式的行动才进行了几天,一个颠覆性的重大线索就出现了——其实这条线索早就出现了,只是专案组没有一个人注意到。

因为当时专案组所有警员都忙于这个案子,谁也没有时间和心情上网,竟导致他们差一点错过一个重要的线索,直到市局局长打电话将陈绍辉臭骂了一顿,暴怒地叫他“你自己上微博看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这起警方没有公开的连环杀人案早就在网络上传开了。

微博网友起先并不知道真的发生了杀人案,这件事成为热点话题是因为有一名网名为“我的杀人日记”的人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日记,讲述了自己杀死一个陌生人的原因和经过——他在误杀了一个人之后,天天做冤鬼缠身的噩梦,这令他的精神濒临崩溃。当他实在无法忍受的时候,他想出了以杀人来让自己克服对噩梦的恐惧的办法。

起初网友们都认为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是以第一人称为视角叙事的小说,甚至有很多人在这条微博下面的评论页里发出“求博主快点更新”的呼声。直到该博主发布第三篇日记之后,文章中所传递出的强烈的真实感终于让一些人觉得可疑,于是微博上便出现了对立的两方。一方仍然认为这是假的,另一方则坚持认为这是真事。两方网友在微博上进行着激烈的辩论,有人甚至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几千字的分析文章以证明自己的推断,摆出各种论点,说得头头是道,“杀人日记”的微博很快就蹿到微博热门话题的前十位。几日后,一名自称是第一篇《杀人日记》中死者妻子的人出现在了微博上,发出求助的呐喊,诉说着自己的悲痛,这又掀起了另一波辩论高潮。一方认为这个所谓的死者妻子是在哗众取宠,自我炒作,另一方则大力声援这个女人,在微博上催促警方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