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3/8页)

可是,下面才是真正令人惊讶的事。这些年来,那些警察都知道有个活怪物——事实上,是个盗尸者——在这个州的西部地区四处作案,而这故事直到于伯特被逮住才登上报纸。以某种方式看,我发现这很古怪,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可从更大一些范围来看,我发现这很奇妙。在许多大城市里,我想,执法斗争并不很成功。可是在东部地区这里,他们的工作似乎做得不错。

当然,你可以争辩说,他们花了七年时间才逮住一个于伯特这样的疯子,工作大有改进余地。可是布兰顿所了解到的情况说明,对我来说,他们的工作神速。他解释道,恶魔(他们真的使用这个字眼)在乡村小镇里无恶不作。在那里,捉襟见肘的经费预算迫使警察们只处理最严重的现行问题——那是指对活人犯下的罪,而不是对死者犯的罪。警察们说,在州的西半部地区,至少有两个偷车团伙、四个盗窃商店团伙在作案,而这仅仅是他们知道的。还有谋杀犯、打妻子的人、毛贼、超速开车者以及醉汉。

更糟的是,还有毒品,有人买,有人卖,有人种它。人们不断为它互相伤害,互相杀戮。据布兰顿所言,诺威的警长甚至不再使用可卡因这一词了——他将之称为海洛因白痴。在他的书面报告里,他写做海痴。我理解了他想说的话。作为一个小镇警察,开着用了四年的利、莱茅斯巡逻车试图监管整个的怪物展览似乎是不可能的。每当车速提到每小时七十公里,车就像要散架。这时,你的任务就是列出事情的先后次序,喜欢和死者做游戏的那个家伙便远远离开了要目的前列。

我仔细倾听着这一切。我赞同,但并非完全赞同。“有些事觉得的确如此,可是,有些事觉得藏有那么一点私心。”我说,“我是指于伯特所做的那些事……嗯,那不仅仅是与死者做游戏,是不是?要不就是我错了?”

“你一点没错。”他说。

我们两个人都不想直接说出来的是,在七年的时间里,这个反常的家伙从一个市镇溜到另一个市镇,对死者进行xx交性行为。我认为,较之捉住在当地杂货店偷匿化妆品的少女们,或者发现谁在浸礼会教堂后面林地里种植大麻,结束那家伙的行为更加重要。

而且,重要的是没有人忘了他,大家一直在交换意见。像鲁道夫这样的恶魔使得警察们出于各种原因为之深感不安。主要原因是,一个疯狂至极的家伙能对死者做那样的事,也许就会对仍然活着的人们这样做。警察们还为丢失的四肢发愁——他要那些东西做什么呢?布兰顿说,一份无名的备忘录指出:“鲁道夫也许真的是食人生番的统领。”这份备忘录在牛津县长官的办公室只滞留了很短一段时间就被销毁了。并不是因为这想法被认为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笑话——它不是的,而是因为长官担心它会泄露给报社。

只要当地执法机构能拨出人马,抽出时间,他们就会派人监视某些墓地。缅因州西部有许许多多墓地。我想,到这个案件最后了结时,对一些伙计们来说,监视墓地几乎成了他们的一种业余爱好。理论是如果你不停地掷骰子,掷得时间一长,迟早你一定会得到你要的点数。非常重要的是,那正是最后发生的事情。

上个星期初——实际上离现在大约十天前,城堡县的长官诺瑞斯·瑞吉威克和他的一个副手将车停在靠近家乡公墓的一个废弃仓库的门道里,这是通向公墓后门的一条支路。那是凌晨两点时分,他们正准备撤离回去过夜,突然副手约翰·拉波万特听到了马达声。因为那是个雪夜,那家伙没开前车灯,所以直到货车停在门口他们才看见。拉波万特副手想等那家伙一出车门、开始拉公墓的铁门时,就抓住他,可是长官制止了他。“瑞吉威克是个长相滑稽的傻瓜。”布兰顿说,“但是,他知道名正言顺地逮捕人的价值。关键时刻他也不会忘了法庭,他是从他的前任阿兰·庞波恩那里学会这些的。那也就意味着他是向高手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