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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开始了在剑桥的学业。我选修了动物学、有机化学、植物学和生理学。那年圣诞节,我原本打算和朋友一起去西班牙,但最后计划有变,结果我去了四公里之外我父母的住所。我父亲让我和他一同参加大英博物馆的一项对红腿鹧鸪不规则条纹羽毛的研究。在接下来那个学期,我开始怀疑自己根本不是搞科研的料,这和马丁当时的感受一模一样。但我又必须成为搞科研的料。马丁已经很清楚地向我表明,除了科学,其他任何途径都不值得我们考虑。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追求对自然界的结构和秩序的了解,这是我从小听到大的一句咒语。偏离这一宗旨无异于自杀。所以后来,当有机会去生物学的圣地——加拉帕戈斯群岛3时,我立刻欣然前往。在那里,我心灵的火花被重新点燃,愚鲁的我茅塞顿开。同时,我也切身体会到,船上的工作和在大英博物馆鸟房里同父亲一道进行的工作同样烦琐。我觉得达尔文关于厚喙雀吃坚果和薄喙雀吃蛴螬的说法是胡说八道,因为那些鸟都混杂在一起,吃毛虫吃得可欢了。在那里,我唯一的发现就是我喜欢温暖湿润的气候。我从未觉得自己的皮肤这么舒服过。可最终我还是回来了,我对当科学家有点心灰意冷,因为我知道,我不能一辈子都耗在实验室里。

我选修了心理学,还加入了剑桥古文物学会。不久,我搭上了一列去切尔滕纳姆进行考古发掘的火车。我喜欢上了学会里一个叫艾玛的女孩,所以想找个理由和她坐在一块儿。但另一个人也打着同样的算盘,而且比我棋先一着。所以我只好坐在他们俩身后那排座位上。我身边坐着一位长者,显然是剑桥的指导老师。我生完女孩的闷气,开始同那位老师聊了起来。他对我的加拉帕戈斯之行很感兴趣,他关心的不是那里的鸟或毛毛虫,而是厄瓜多尔的麦斯蒂索混血儿4。他问了我好些问题,我都不知如何作答,但我觉得它们非常有趣,我后悔在那儿的时候自己没早提出那些问题来。那位老师就是A.C.哈登5。这是我第一次和人聊人类学,连学科的名字都是他告诉我的。就在这趟火车上,他邀我二年级的时候去修人类学。回去后不到一个月,我就从生物学转了过去。从门类齐全、结构有序的物理科学转向一门刚刚诞生二十年、尚未成熟的社会科学,的确有点吓人,有点自由落体的味道。当时,人类学正在经历一个转变:从研究死去的人转向研究活着的人。而且,它逐渐抛弃一种极其顽固的观点,那就是,西方文明是一切社会形态发展到顶峰后自然而且必然的结果。

毕业后的那年夏天,我开始了我的第一次实地考察。原本可以更早。但那年冬天,我父亲去世了(我一直陪在他床边,亲眼看着他离去,这也让这整个过程变得稍微容易接受一些)。母亲对我的依赖比以往强烈了许多,她对别人的需要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可同时她又变得非常冷血。我不知道她是否在试图填补父亲离去后的空虚,又或许是父亲的死使得在他们漫长的婚姻中一直蛰伏着的她的另一部分个性完全释放了出来。无论出于哪种原因,我母亲很想让我陪伴在她左右,可同时她又觉得,我正在变成她非常讨厌的那一类人。她认为人类学是一门没有说服力的科学,是伪科学,是既没有实质也没有目标的空谈和幻觉。她坚信,所谓的实地考察,即使是短期的,对我本来就摇摆不定的信仰也极其有害。

最开始,我本该在塞皮克河流域找一个部落,因为该地区属于新几内亚托管地,尚未遭到传教士和工商业的入侵。可等到了莫尔斯比港我才得知,这个地区不安全,曾发生过数起割人头的袭击事件。所以我最后去了新不列颠岛。在那里,我对拜宁部落进行了考察。可这个部落实在令人头疼,即便学会了他们的语言,那些人还是守口如瓶,不肯告诉我任何事。有时候,他们会让我出去访问一些人,去那些地方需要步行半天。等我回来才发现,就在我外出的那段时间,他们刚好举行了某种仪式。从他们那里我一无所得。过了整整一年,我甚至连他们的族谱都没搞清楚,因为他们对名字忌讳甚多,所以某些亲属的名号他们从来不会大声说出来。无须讳言的是,那时的我对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也是一头雾水。刚到那儿的头一个月,我拿着卡钳逢人便给人测头围,有人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而我除了说这是要求,别的什么也答不上来。于是我便把卡钳给扔了,可最终我还是不清楚到底该记录些什么。在回家途中,我在悉尼停留了几个月。哈登在那里的一所大学教书,他把我留下当他人种学课的助手。我用业余时间写了一篇关于拜宁部落的专题论文。哈登读后,说我是第一个承认自己局限性的人类学家。因为我在论文中坦承,当土著们用自己的语言交谈时,我听不懂,我也不曾完整地目睹过他们举行的仪式,我还经常受骗上当,被他们取笑。我想,是我的坦率打动了他。对我来说,把自己伪装成相反的样子无异于诈骗,就像可怜的卡默勒干过的那样,为了证明拉马克遗传理论中关于后天获得的性状可以遗传给下一代的论述,他不惜把印度墨水注射进接生婆蟾蜍的脚掌来造假。那个学期结束时,我和我的学生们一起,到塞皮克河流域对一两个部落进行了简短的参观。我真不知道没能尽早到那儿去是不是失策。基奥纳部落令我大吃一惊。尽管我的问题是通过翻译提出的,但他们很痛快地给出了回答。我们在那儿待了四个晚上。一星期后,我回到了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