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古典”风格的起源(第2/8页)

读者一定记得十七世纪末始于法国的那场著名的古典派与现代派之间的争论。查理·佩罗和丰特奈尔反对笛卡尔以模仿古代经典来求得进步的理想;而二十年后,拉莫特以理性和现代品味的名义使这一思想得以复兴。

这场争论超越了发起者的个性。它与欧洲思想界一次普遍的运动相吻合,我们在所有较大的西方国家中及所有的艺术领域里都发现了类似的征兆。在德国音乐界,这种征兆尤为明显。凯泽,泰勒曼及马特松(Mattheson)这一代人从童年起就对代表着音乐复古的那些人以及对位法大师和卡农曲作者有一种本能的反感。这场运动起源于凯泽,他对哈塞、格劳恩和马特松(还有亨德尔)的影响是深刻和决定性的。但是第一个明确、强调而重复地表达这些感觉的人则是泰勒曼。

早在1704年,泰勒曼在对抗老音乐学家普林茨时,就采取了德谟克利特〔1〕反对赫拉克利特〔2〕的态度:

“他苦苦哀叹今日的音乐旋律家的过分雕琢;而我则嘲笑那些老作曲家缺少旋律的作品。”

1718年,他引用这样一则法国对句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莫把圣书中的古人

拔高到今日作者已达到的水准。”

这是厚今薄古的直率宣言。那么,对他来说,现代艺术家又意味着什么呢?现代艺术家即是写作优美旋律的人。

“歌声是万物音乐的基础。”

“作曲者必须能够唱出他创作的一切。”

泰勒曼补充道:年轻的艺术家必须求助于意大利和年青一代德国的旋律学派,而不是那些“老派作曲家”。后者把对位法创作发挥到极至,但却没有创新;“他们可以写出十五至二十个声部同时奏响的乐曲,但第欧根尼(Diogenes)即便打着灯笼也找不出一星半点旋律来。”

这一时期最伟大的音乐理论家马特松,也持相同观点。在他的著作《音乐批评》(1772)中,他称自己是“抛开虚荣心不谈,第一个明确强调旋律的重要性的人。”……他认为,在他之前所有作曲家“都跃过了音乐中这一首要的、最精彩的、最美丽的元素,就像公鸡跃过燃烧的木炭那样。”

纵使他并不如他本人所说的那样是第一人,但至少他为这件事情做了最多的呼吁。1713年,他投身于一场激烈的斗争,宣扬旋律来对抗对位法专家,其中的代表人物是与马特松一样博学、一样好斗的伯克梅尔,一位来自沃尔芬比特尔的管风琴师。马特松认为卡农和对位法只是一种智力练习,没有触动人心的力量。为了感动他的对手使其悔改,他选择公开宣布支持他的凯泽、海尼兴(Heinichen)和泰勒曼作为这场争论的仲裁人。伯克梅尔承认自己失败,并且感谢马特松使他转向旋律——“纯音乐惟一的,真正的源泉。”

泰勒曼曾经说过:“演奏乐器的人必须精通歌唱艺术。”

马特松也认为:“不管一个人写作的是声乐曲还是器乐曲,它都应该是如歌的。”

如歌的旋律和歌曲获得的这种主导地位,通过把声乐线条和演唱艺术已臻完美的意大利歌剧推举为所有体裁的典范,从而打破了以体裁来判定音乐高下的屏障。泰勒曼,哈塞,格劳恩的清唱剧以及同一时期的弥撒曲与当时的歌剧同一格调。在其《音乐中的爱国者》(1728)一文中,马特松把矛头对准教会音乐的对位风格;他希望在这一领域,与在其他领域一样,建立一种“戏剧风格”,因为他认为这种风格比起其他风格能够使作曲家更好地实现宗教音乐的目标,即“激发善良的情感。”从“theatralisch”(本意为对大自然的艺术模仿)这个词最广泛的含义来讲,他认为一切都是、或者说应该是戏剧的。“一切对人类产生影响的事物,都是戏剧的,音乐是戏剧性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型的剧院。”这种戏剧风格渗透了整个音乐艺术,甚至包括那些似乎远离这种风格的音乐种类:德国艺术歌曲及器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