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动物的痛苦(第4/5页)

上面是我用好家庭中的好牧羊犬打的比喻,这个比喻当然不包括野生动物。这个比喻只是从一个特定例子生发的想象——依我看来,它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未经扭曲的例子,是有关动物复活理论的总体原则。我认为,对于动物可以不朽这种说法,基督徒完全可以不接受,理由有两个。第一,因为他们担心承认动物有“灵魂”会混淆人和动物之间的差别,因为,在属灵层面,这种差别是巨大的,在生理上,这种差别是模糊的,不确定的。第二,把动物将来的快乐跟其现世生活联系在一起,这不过是对其现世痛苦的一种补偿——用快乐牧场上的许多千禧年当作多年拉车苦役的“赔偿金”,这种证明上帝良善的方法恐怕太不高明了。因为我们堕落成性,所以,我们可能会不自觉地伤害到小孩子和动物,我们所能做的最大“补偿“便是给他们一点爱抚和解馋的东西。不过,若有人以为全能的上帝也如此行事,那就是不敬虔的想法——就好比想象上帝在黑暗当中踩踏动物的尾巴,然后又做出最大补偿一样!从这种笨拙的补偿当中,我看不到一点高明之处;无论答案如何,都应该是一种更好的解释。我所要讲的理论可以避开上述两种反对理由。这种理论认为,上帝居于宇宙的中心位置,人居于属世自然界的次中心位置,动物不是与人协调,乃是从属于人,它们的命运取决于人的命运,取决于它们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一只动物来说,由此产生的不朽不仅仅是一种补救或者补偿,它是新天新地的一部分,与这个世界的堕落-得救的痛苦历程息息相关。

假设(就像我所做的)驯养动物的个性总的来说是主人所赋予的——它们的感觉便在我们“里面”重生为灵魂,而我们的灵魂在基督里面重生为灵性——我自然而然会假设极少数处于野生状态的动物,也获得了“自我”。不过,果真如此的话,如果这些动物符合上帝的良善,它们便可以重生,它们的不朽也跟人联系在一起——并非与某个主人相关,乃是与全人类相关。就是说,如果人类传统上赋予某种动物具有准灵性(quasi-spiritual)价值或者情感价值(例如人类认为羊羔生性“纯洁”,狮子具有王者风范),而某种价值又在动物天性中找到依据,那么这种价值便不仅是任意或者偶然推断,基于这一点,或者说,照这个道理,动物可能陪伴主人上天堂,成为他的“随从”。如果人类传统上赋予动物的个性是错误的,那么,动物在天堂的生命便取决于现世中它们在主人生命里所起的作用,具体情形,我们便不得而知了:因为,如果基督教宇宙观从任何意义上讲都是真实无误的(我没有说从字面意义上讲),那么,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一切生物都跟人有关,甚至那些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已灭亡的生物,它们也被视为预告人类出现的无意识的先驱者。

当我们谈论距离我们很遥远的野生动物和史前动物时,实在不知所云。它们很可能没有自我,也不知道痛苦。每个物种甚至都可能拥有一个群体自我(corporate self)——就像狮子属性(并非狮子本身)在上帝创造之工中便存在,并且要在万物复兴(restoration of all things)之时重新出现。如果我们连自己的永恒生命都不能想象,就更不能想象动物作为我们“一分子”的永恒生命了。如果现世的狮子可以读懂关乎升天堂那日的预言,它便会像牛一样吃草,还会认为该预言是关于地狱,而不是天堂的。如果狮子里面除了食肉性没有任何其他东西,那么,它便是“无意识的”,它的“幸存”便毫无意义。然而,如果狮子具有初级的“狮子自我”(Leonine self),如果它讨神喜悦,神也可以给它一个“身体”——这个“身体”不再以捕杀羊羔为生,而拥有了完全的“狮子自我”,从这个意义上讲,此时的“狮子自我”具有现世狮子里面所蕴含的能量、尊荣和欢欣鼓舞。我认为(当然,我的观点有待更正),《圣经》中的先知说狮子和羊羔同卧,其实是运用了东方式的夸张修辞手法。这种说法实际上并不适合羊羔。让狮子和羊羔同伙(除非在农神节这种罕有的混乱时刻),等于既没有狮子也没有羊羔。我觉得,即使狮子不再具有危险性,它仍是可畏的:那时,我们将会发现,狮子的尖齿和厉爪成了可怕的赝品。它依然拥有金色的鬃毛;这种时候,好公爵一定会说:“让它再次发出怒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