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类的邪恶(第2/5页)

此时此刻,如果一个人真正产生了犯罪感(这样的时刻在我们一生当中简直是少之又少),便会戒绝一切亵渎上帝的言词。犯罪感乃是这样:我们用人性的弱点来解释自己的许多行为,但是,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某种行为解释不通,我们的朋友都不会做出这种丑事来,甚至像X先生那样十足的无赖都会为此感到羞愧,我们绝不敢把这种行为公之于众。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才能确知,透过这种行为暴露出来的个性为所有人,也应该为所有正直的人所唾弃。如果人类之上存在神灵,那也将为他们所唾弃。如果上帝对我们这种行为并没有深恶痛绝,那上帝就不是好上帝了。我们可不希望上帝这样,这就好比希望普天之下所有人的鼻子都坏掉,就无法感受干草、玫瑰和海洋的迷人气息就再也不能令我们愉快,因为我们自己的呼吸是恶臭的。

如果我们只是口里承认自己败坏,便会将上帝的惩罚视作残暴的条例;一旦我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败坏,才会将上帝的惩罚视作上帝良善的必然结果。如我所言,认识自我的时刻产生真正的洞察力,要确实理解基督教信仰,就必须保持这样的洞察力,挖出复杂伪装下面隐藏的难以饶恕的恶行。当然,这并不是什么新鲜道理。在这一章,我并不打算探讨那些宏大的主题。我只是试图让我的读者(以及我本人)跨过这座“笨人桥”,接触一个初学者难解的问题——迈出第一步,出离愚人的乐园和全然的虚幻。不过,在现代社会,虚幻仍在滋生,并且茁壮成长,因此,我必须小心谨慎,才不会令现实显得难以置信。

1.我们容易被事物的表象所蒙蔽。如果用Y先生来指代那些大家所公认的体面人物,我们会认为自己不比Y先生差多少,至少比那个令人讨厌的X先生强得多。实际上,我们可能是被表象蒙蔽了。别太过自信,你的朋友不一定认为你跟Y先生一样好。事实上,你拿Y先生当参照物的做法本身就非常可疑:他可能比你自己和你圈子里的朋友都优秀很多。至于Y先生的外表具有多大欺骗性,那是Y先生和上帝之间的事情。你是否觉得这是个把戏,因为我可以对Y先生和其他人讲同样的话。然而,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无论我们每个人看上去多么圣洁、多么自负,我们都不得不拿别人的外在表现“当作行为样板”:我们很清楚,其实,那个人里面的某些品性十分恶劣,比他在公开场合最疏忽的表现和最散漫的言词还低下许多。例如,你的朋友忽然显得吞吞吐吐,此时,你作何感想?我们从来不曾将全部真相和盘托出。我们可能会承认一些丑陋的事实——承认最卑鄙的怯懦或是最不堪、最乏味的不洁之念。这种承认本身也许表现为虚伪的一瞥,或者唐突的幽默,所有这些小花招只能让你自己远离事实。没人猜得出你对这些行为多么熟悉,或者说你的心跟这些行为多么契合,这样的行为在你里面到底占多大的份额。你从心底渴望自己是一个热心良善的人,然而,只有在你开口叙述这些行为的时候,你才发现,原来它们一直梗在你心里,显得那么怪异,跟你余下的自我那么格格不入。我们常常把习惯性的恶行当作例外行为,当作突发性错误,认为它们有悖于我们的优秀品德,并且常常把这种看法挂在嘴边,就像一个糟糕的网球选手,总是抱怨自己“发挥失常”,其实他发挥得再正常不过了,反过来,他又总是把偶然的成功当作自己的正常水平。我们无法讲出自己的真实情况,依我看,这倒并非我们有意犯错,乃是因为我们里面充满了轻蔑、嫉妒、淫乱、贪婪和自满,这些念头绝不肯化为言语暴露出来。关键在于,我们的言语一向具有局限性,我们不应该误以为它能充分坦白我们里面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