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上帝的良善(第2/6页)

在这一段开场白之后,我希望可以放胆公开批评人关于上帝良善的某些观点,尽管我们极少详尽论述这些观点,它们却一直主导着我们的思想。

现在,当我们提到上帝的良善时,几乎专指他的慈爱;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并没有错。在这一语境中,大多数人所说的爱指的是仁慈——希望看到别人快乐;这里的“快乐”一词不是指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快乐,而是单纯的“快乐”。真正让我们心满意足的是这样一位上帝,他要求我们的,恰恰是我们乐意去行的。“只要他们满意就好。”实际上,我们最愿意看到这样一位上帝,他像我们在天上的祖父一样——是一个慈祥的老人,正如人们常说的,他“喜欢看到年轻人自得其乐”,他给宇宙制定了计划,就是在每天结束的时候由衷地说一句“大家今天都过得不错”。我不得不承认,很少有人会如此阐述神学;不过,许多人心底的想法跟上述论调相差无几。甚至连我本人也不例外:我非常愿意生活在上帝这样管理的宇宙里。当然,我不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宇宙里,但我有理由相信神就是爱,于是我断定:我对爱的定义有待更正。

实际上,我早该明白爱比仁慈更为严厉和丰富,透过诗人的作品也能发现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在但丁笔下,即便是男女之间的爱情,也仿佛是“一位可畏的主”。爱里包含着仁慈:不过,爱与仁慈这两个概念绝对不在同一层面上;如果把仁慈(按照上述定义)与爱的其他因素割裂开来,仁慈就演变成了对其对象的漠不关心,乃至轻视。仁慈很容易导致其对象的灭绝——我们见过有人为了免除动物的痛苦而对其进行人道毁灭。这种意义上的仁慈根本不关心其对象会变好还是变坏,只要对象能够脱离痛苦,就万事大吉。正如《圣经》所指出的,私生子是不受管教的:只有将要继承家族传统的亲生儿子才会受到责打。对于我们不在乎的人,我们只盼望他们快乐,不考虑其他;对于我们的朋友、爱人、孩子,我们才会严格要求,宁愿他们吃些苦头,也不愿他们在卑劣无度、离亲背友的生活里寻欢作乐。如果神就是爱,从这个定义上讲,他一定拥有除仁慈以外的其他品性。种种证据显示,尽管上帝常常斥责我们,定我们的罪,但他从不轻视我们。他以人无法忍受的尊重来爱我们,他的爱最为深刻,最富悲剧性,也最不可动摇。

创造者与受造者之间的关系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受造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根本无法与其相提并论。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比,上帝与人之间既更疏远,又更亲近。之所以说更疏远,是因为上帝是自在的,拥有其自身存在的律,而人的存在是上帝赋予的,两者具有天壤之别;天使长跟小虫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然而,比起上帝与人的差异来,这一差异却显得微不足道。上帝是创造者,我们人类是受造者:他是自在的,我们是派生的。不过,正因为如此,上帝与最卑鄙的人之间也比人与人之间更为亲近。上帝每时每刻供应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微小、神奇的力量是借着我们的身体得以运行的,而源源不断为我们身体提供能量的,正是上帝——我们得以思维的能力也是神的大能所赋予的。我们只能通过类比来理解这种独一无二的关系:作为受造者,人类自身拥有各种不同的爱,由此,我们可以界定上帝对人的爱,这种定义虽然不全面,却非常有帮助。

从“爱”这个字本身延伸出的含义只代表了最初级的爱,类似艺术家对其艺术作品的爱。在《圣经》中,耶利米先知用窑匠与器皿之间的关系来比喻上帝与人的关系;圣彼得则称教会为神手中建造的房屋,把每一个人比作建筑用的石头。当然,这样的比喻难免有其局限性,其所描绘的人是没有知觉的,而实际上,这些“石头”是有血有肉的,因此,关于神的公义和怜悯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答。不过,这个类比十分重要。从根本上讲,我们不是比喻意义上的艺术品,而是上帝的艺术杰作,是他根据自己的意志创造的,直到这件艺术品具有个性,上帝才会满意。在此,我们必须再次提及“人无法忍受”这一说法。如果一位艺术家只需要画一幅素描逗小孩子开心,他可能不会自找麻烦,尽管画不一定表达出他的本意,他也乐于随手完成。然而,倘若他生平的一幅杰作——一幅他深爱的心血之作(尽管他爱这幅画的方式跟男人爱女人、母亲爱孩子的方式有所不同,其用情之深却无半点差异),他便会承担起无数的麻烦——也无疑会“给”这幅画带来无数的麻烦,如果这幅画有知觉的话。不难想象,对于一幅有知觉的画而言,在被刮擦、重画了十次之后,它一定希望自己只是一幅拇指速写,一分钟便可完成的画。同样,我们也会自然而然地盼望上帝对我们的计划没那么宏伟艰巨;然而,一旦我们这样盼望,我们就不是在希图得到更多的爱,而是更少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