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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空闲谷区格格不入,就如在香蕉船冰激凌上放了一个小洋葱头。

那日向晚时分,霍华德·斯潘塞给我打来电话。他已经息怒,想跟我道歉,说他没有将事情处理妥当,问我是否能再考虑考虑。

“如果他请我去,我可以见见他。否则我不会去。”

“我明白了。报酬会很高。”

“听着,斯潘塞先生,”我有些不耐烦,“花钱雇不来命运。如果韦德夫人怕那家伙,她可以搬出去。那是她的问题。没人能够二十四小时保护她,不让她丈夫碰她,世上没这种保护法。可你想要的还不止这些。你想要知道那家伙为什么、什么时候、怎样失去控制,这样便可以解决问题,不让他故态复萌——至少在完成书稿之前。而能不能交稿,这事完全看他。要是他很想把那部见鬼的什么书写出来,那么写完之前他就不会去沾酒。你的要求很过分哪。”

“这些事儿没法分开,”他说,“归根结底就是一个问题。但我想我能理解。对干你这一行的人来说,这有些过于微妙了。好了,再见。我今晚飞回纽约。”

“一路顺风。”

他谢了我,挂断了电话。我忘了告诉他我把他那二十块钱给了侍者。我想再打个电话告诉他,又一想他已经够倒霉了。

我关上办公室的门,往维克托酒吧走去,打算照特里在信上要我做的去喝一杯琴蕾。但我改了主意。今天我不太伤感。我去了劳里酒吧,要了马丁尼、牛肋排和约克郡布丁。

回到家,我打开电视看拳击。选手们不怎么样,像是一群在阿瑟·默里(12)门下混过的舞蹈大师。他们只是跳上跳下,捅来捅去,佯攻使对手失去平衡。他们每个人的手都轻得不可能摇醒瞌睡中的老祖母。观众席上嘘声四起,裁判不断拍手让他们进攻,可他们一直摇摇晃晃、战战兢兢,不时挥几下左长拳。我换了个频道,看犯罪剧。故事发生在一个衣橱里,演员们无精打采,而且张张脸都似曾相识,也不漂亮。对话莫名其妙,填字游戏都不会采用。私人侦探用了个黑人男孩当仆人,想增添些喜剧效应。其实根本用不着,他自己就够喜剧的了。广告真烂,连在垃圾堆里长大的山羊看了都会作呕。

我关了电视,抽了根卷得很紧的长杆凉烟,这让我的喉咙很舒坦。上好的烟丝,我忘了注意牌子。我正准备上床,凶案组的格林警官打来一个电话。

“我想你也许有兴趣知道几天前他们把你的朋友伦诺克斯埋了,就在他死去的那个墨西哥小城。有个律师作为家族代表去了那里,出席了葬礼。这回算你走运,马洛。下回别再帮朋友越境了。”

“他身上有几个弹孔?”

“你说什么?”他厉声说道。沉默了片刻,他字斟句酌地说:“一个,我应当这么说。打脑袋的话,一般一颗就够了。那律师带回了一些照片和他口袋里所有的东西。你还想知道什么?”

“当然,可是你不会告诉我。我想知道谁杀了伦诺克斯的老婆。”

“啊呀,格伦茨没告诉你他留下一份完整的遗书?反正是上了报的。你不再看报了?”

“谢谢打来电话,警官。多谢你的好意。”

“听着,马洛,”他声音刺耳,“你要是再对这案子胡乱猜想,那可是自找麻烦。案子已经了结,盖棺论定,进档封存了。算你他妈的走运。本州事后从犯要判五年。让我再提醒你一件事。我当警察有些年头了,有一点我相当了解,就是你被关进监狱并不一定因为你干了什么,而是因为事情在法庭上展现出来的样子。晚安。”

他挂断了电话。我把听筒放回机座,心想,于心有愧的正直警察总喜欢做出凶巴巴的样子,心术不正的警察又何尝不是如此。几乎所有人都这样,包括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