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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部小说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这使他在文学界结交了许多朋友。没有多久,你要是到布卢姆斯伯里、堪普登山或威斯敏斯特去参加茶会,就一定会在那儿见到他,不是在向客人们递送黄油面包,就是在为一位年长的女士添茶加水,免得她拿着空茶杯局促不安。他那么年轻,那么坦率,那么欢快,听见人家讲笑话,总笑得那么开心,谁都免不了会喜欢他。他参加各种聚餐会,和文人作家、青年律师以及穿着利伯蒂出品的绸衣、戴着珠串的女士在维多利亚街或是霍尔本街的一家饭店的地下室里吃着三先令六便士一份的客饭,谈论文学和艺术。人们很快发现他具有相当不错的餐后演讲的才能,他举止实在讨人喜欢,所以他的同行、他的对手和同时代的人对他都很宽容,甚至连他属于绅士阶层这一点也不计较。他对他们幼稚的作品都慷慨地加以赞扬,在他们把手稿送来请他批评指正的时候,他总告诉他们没有一点不当之处。于是这些人认为他不但是个好人,而且是个见解公允的评判家。

罗伊写了第二部小说,花费了很多心血,并且从前辈作家给他的指点中得益不少。罗伊早就和一家报纸的编辑取得联系,好几位老作家理所当然地应他的要求为这家报纸写了他的这部作品的书评,内容自然都是捧场的言论。他的第二部小说是成功的,但并没有成功得足以引起他的竞争对手的猜忌。实际上,这部作品正证实了他们的疑心,他决不会写出什么惊人之作。他是一个大好人,不会拉帮结派,不搞这类活动。既然他决不会爬到妨碍他们自身发展的高度,他们倒也愿意助他一臂之力。我认识他们中的一些人,回想起自己当时所犯的这个错误,只好苦笑一声。

但是,如果有人说罗伊自命不凡,那他们就错了。罗伊始终十分谦虚;从年轻时候起,这就是他最可爱的性格特点。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他总这么告诉你。“我把自己和那些文学巨匠一比,我压根儿就不存在。过去,我还总想有天我会写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但是现在我早就死了这条心了。我只希望人家说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工作我倒确实做的。我从不让自己的作品有什么粗疏草率的地方。我觉得我能讲一个精彩的故事,也能塑造一些使人感到真实的人物。说到头,布丁味道的好坏,一尝就能知晓。我的《针眼》在英国销售了三万五千册,在美国销售了八万册。至于下一部小说的连载版权,我得到的稿费是我至今拿到的最大一笔数目。”

他直到今天还给为他作品写书评的作者写信,感谢他们对他的赞扬并请他们去和他一起吃午饭。如果不是谦虚又能是什么样的美德促使他这么做呢?而且不仅如此。当有人对他的作品写了一篇尖刻的评论文章,而罗伊不得不容忍一些十分恶毒的毁谤时,特别在他已经负有盛名之后,他不像我们大多数人那样,耸耸肩膀,心里暗暗咒骂着那个不喜欢我们作品的恶棍,然后就把这件事置之脑后。他碰到这种事的时候却总要给那个评论家写一封长信,信里说他很遗憾对方认为自己的书不好,不过书评本身写得倒很有意思,而且如果他可以冒昧地说一句,那篇文章表现出作者极高的批评眼光和文字修养,因而他感到非得给他写这封信不可。谁都不像他那么急切地想要提高自己的水平,他希望自己还能继续学习。他实在不想惹人讨厌,不过假如对方星期三或星期五有空的话,是否可以上萨伏依饭店去和他一起吃午饭,谈谈究竟为什么觉得他的这部小说如此糟糕。谁都不像罗伊那么善于叫上一桌丰盛的饭菜。一般说来,等那个评论家吃了五六只牡蛎和一块小羊的里脊肉后,他就把自己说过的话也一块儿咽下肚去了。因而等罗伊的下一部小说出版的时候,那个评论家看到这部新作有了极大的进步,这当然是理想的应该得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