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3/10页)

后来过了些年,他重返旧金山。感觉到在这春光明媚,本该是最浪漫、最充满爱情的城市里,咖啡馆里坐着的男男女女却连互相瞟一眼、调一下情的劲头都不再有。这一定是作者的真实感觉,但也可能仅仅是作者的感觉。基本的感觉不好了,可能会觉得所有碰到的事情都不对了,就像他觉得一个跑步的金发妞老远就喊“Excuse Me!”、叫人让路是“一声怒吼”一样。

作者说由于来到美国的“中国妞”多数想嫁白人,所以他就主要去泡“白妞”了,这自然会遇到男女、族群的双重隔阂。而如果加上“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之别,那就是三重障碍,要实现起来自然是分外艰难。作者又说:“自小学以后,直到走遍半个地球,我也始终在找寻一份同样简单的为人自尊。”但自尊为什么一定要和泡妞而且是泡白妞的成功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由它来体现呢?不过,这对一个生命力洋溢的“青春男”来说可能并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浪漫情怀和富有才华的人来说可能就更不难理解。对于一个视情爱为至高价值,将艺术美与情爱美的追求结合在一起的人,可能这是命定的。或者说这就是属于他的命运,直到哪一天老得爱不动了才算。他和许多其他的“华裔男”不同。就像作者也注意到的:“我在旧金山见过的华裔男,几乎无一例外地乐观、敬业、关爱家庭、心理健全。那些横眉怒目的白人女权妞,不论冲谁使性子,对待唐人街的老板大厨打工仔们,总归是客客气气、和颜悦色。而后者,也从不向白妞们散发哪怕一丝一毫的性能量,或原始的男性攻击力。”这众多的“华裔男”是乐观的,看来也是对生活满意的。问题在于,一个命定的异类才子是否愿意如此生活,愿意做这样一个唐人街的华人,或者在郊区有自己住宅的高级华人白领?

但作者也不是没找到“白妞”中的意中人,他在美国也曾有过几个不错的情人或女友,在欧洲更有过一些和“白妞”们的美妙的情爱经历,尤其是他和萨洛美的一段可能是最为铭心刻骨的爱情。只是这所有的性爱都没有“终成眷属”或成为“一生伴侣”。如此看来,他其实并不是在情爱方面完全不“成功”。或者说,只要努力去寻找,在异族的异性中找到和自己心心相印乃至同等精神文化水准的人也不是全无可能。但为什么他还是没有“终成眷属”或保持爱情?以他和萨洛美最动情的一段经历为例,作者写道:“凭着锐利的女性直觉,萨洛美开始洞察到我在若干细微层面上对她的敷衍和应付,欲望释放后四处游弋的色眼,还有更致命的一点:最为本质和真切的内心情感中,我的冰冷盔甲和自我保护。”即他在这一深爱中还是有一种“不在场”或“不投入”,导致两人的关系最后断了。所以,不能不提出这个问题:既然如此崇尚爱,为什么遇到了值得爱的人还是没有全身心地投入?结果还是让对方失望,而最后自己也失望?

的确,作者也深刻意识到完美性爱的性质和艰难,他说:“爱情是敞开自己。生命历程和动物直觉中最原始、率真,甚至非常羞耻的层面,赤裸裸袒露给对方。一触碰便弄得血肉模糊,痛不欲生。由此长出另一个稚嫩生命。不是肚里的胎儿,而是非常纤细、被不太准确地称之为‘我们’的东西。它多半只在瞬间存活,然后随风飘逝,留下漫漫一生的痛楚和遗憾。”他说“这个历程使女人更加柔韧而丰满,男人则远远未必”。事实是,爱情的失败对女性的伤害往往比对男性更大,她们在爱的过程中也往往比男性更为专注和投入,而失败之后她们所承受的也比男人更为沉重,以后也更缺乏新的机会。另外,爱情与制度、与社会有关系,但似乎也没有太多关系。在一个相对健全的社会里,爱情的成功主要和男女双方的努力有关,爱情的维系更是如此。这种维系不仅和双方的感情有关,还和生活的理性或者说智慧有关,同时责任感也绝不可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