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党与我们(第5/15页)

我们的机器动物研究组成立后,策划要做牛羊,做骆驼,做大象(就是不做人,人已经太多了),都没做成,因为没有经费。后来我导师龟头血肿出了个主意:何妨先做一头猪?他有位同学,现任美国短鼻子(又名爱猪者)协会秘书之职,也许能争取到资助。我在研究组的会上提出这建议,全场为之欢呼。有几个兄弟当场学猪叫。只有一人笑得打滚,说:你们都疯了,谁给你们资助,就比你们还疯。我们的会上居然有这样的奸党言论,闻者无不变色。我也觉得面上无光,因为此人是我介绍来的。她是我的邻居,外语教研室的英语讲师小孙。

从集合论的经典理论可以得到,奸党就是非我们,我们就是非奸党。一个人,或则属于我们,或则属于奸党;两者不能都成立,也不能都不成立。这个道理非常明白,可到了小孙身上就不适用。她丈夫辞了教职到广东经商,这分明是背叛我们投入奸党;她自己又满嘴奸党言论。从任何方面看,她都是个奸党。但是我又觉得,把小孙划入奸党未免便宜了他们。这孩子白皙漂亮,个子高身条好,我觉得奸党不配有这样的人。因此修改定义道:奸党就是奸党除了小孙,我们就是我们加上小孙。这样得到一个悖论:如果小孙不是奸党,那么何来奸党除了小孙?如果小孙是奸党,奸党又是奸党除了小孙。在这个层面上,小孙是什么东西,很不容易搞明白。不过那天会后她找我道了歉,保证再不乱笑,我也原谅了她。在以后的工作中她很努力,负责起草了致美国短鼻子协会的几封信。在信上我们自称中国短鼻之友,要为可爱的猪营造机器丰碑,为此需要美国同志的支援。龟头血肿另有信件给他的同学。如此书信往返,经过一个月,彼岸来鸿,说道OK,造机器猪的钱他们给,而且寄了支票来。这时小孙又做出奸党行径。她捧腹大笑说:疯子到处有,居然有人出钱造机器猪!能吃吗?因为这些言论,大家一致要求我行使掌门之权,把小孙逐出门墙,我不答应。后来大家忙着造猪,她插不上手,也不常来,矛盾也少了。

我和小孙住在一个套间里。这是两间一套的房子,她住一间大的,我住一间小的。单身汉和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住在一起,恐怕有人会说闲话,甚至说我是采花淫贼。所以我想搬出去;但是小孙求我千万别去找房产处,这事的原委是这样:原来她结婚时,学校叫她,还有她丈夫,和我合居一单元,作为临时措施。等到新住宅盖起来,就给我一居室的单元,让我搬出去。那时候他们天天催我去找房产处。现在她丈夫去了广东,她自己一个人,住不了两间一套房,也就不盼我搬出去。因为她年轻资历浅,没有资格有自己的房间,应该住单身宿舍。我们住的房子是学校在外买的商品房,连房产处都记不得有此一套房。我要不去求换新房,人家也不会记得这儿还住了个小孙。从房子的问题上,也可以看出她有很大的奸党成分。

我导师被人踢成龟头血肿后,采取的行动是把诊断贴出去,要大家评理,这是个天大的错误。正确的行动是他让你龟头血肿,你也让他龟头血肿。因为世界上只存在两种人:龟头血肿之人与龟头不肿之人。不肿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明白肿了是多么疼。你要谁明白龟头血肿之危害,就要使他先肿起来。这一点在那年月尤其重要。可我老师不明白这个道理,采取了错误的行动,结果是人人叫他龟头血肿,包括不懂人事不长龟头的小姑娘。她们以为我老师是日本人,姓龟头,名穴踵。我老师很愤怒:我这么疼,你们还看笑话?于是奋笔疾书,写出了一论龟头血肿,二论龟头血肿,三论四论等千古文章。从文学和逻辑的角度来看,这些文章的价值不容怀疑(谁也不会怀疑斯坦福的教学水平);只可惜有个前提(或者说,一个公理)是错的。我老师以为,因为我是这样地疼(冷汗直冒,屁滚尿流等等),所以别人一定能明白,我是这样的疼。但是我已经说过,世界上的人分为龟头血肿与龟头不肿两类。肿的人越疼,不肿的越觉得可笑。假如你要在此问题上形成共识,只有让所有的人龟头都肿。我可以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起码有百分之五十的人没有龟头可供血肿。我老师不明此理,只好一篇一篇写下去。写到九论之时,忽然不能写了。原来是他的托派面目被揭穿,别人把他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