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第2/8页)

卡露内不是指名制,鲁丹俱乐部是,因此才有每天保证可领十万日元的小姐。听说在指名制酒吧上班的小姐都非常卖力。

“男职员有二十二人。干部月薪为五十万日元,服务生月薪是十三万五千日元。总之,光是人事费用,每个月就得花三千万日元。”

虽然是小店,元子身为卡露内的老板,对长谷川这番话深有同感。

“那洋酒的进货量如何?”

“噢,永岛没告诉您吗?我们店里几乎都是跟永岛叫货的。”长谷川露出疑惑的目光。

“没有。虽然这次是永岛先生居中热心介绍,但我不便过问生意上的事情。”

“是吗?洋酒的进货量约占营业额的百分之五,您看过账簿的数字就知道,上个月的总进货价约是三百一十万日元,其中酒钱约占两百一十万日元,小菜和水果加起来约一百万日元。”

“我知道了。”

“接下来,我来谈谈店里的资产。应收账款之外,付给小姐的签约金总额大概是四千万日元。”

“是的。”

所谓签约金,是指店家雇用陪酒小姐时一开始支付的钱,有点像是提前支付的奖金。确切地说,经过协议,陪酒小姐必须答应店家每天得做多少业绩,而店家支付的签约金即是给她们的保证与报酬。换句话说,店家用这种方式约束她们在酒吧工作一年。

陪酒小姐若按当初的约定拼出业绩,持续工作一年,自然不必将签约金退还给店家。不过,如果待不到一年便自行离职,就必须依违反合约规定退还签约金。理论上是如此,但不履行合约义务,工作不到半年即消失踪影,也不退还签约金的“恶劣”陪酒小姐不在少数。

“那些收了我们签约金的小姐,以后也会留在鲁丹上班,因此那些签约金我认为应该由买家吸收。”

“说得也是。”

元子姑且表示赞成。虽说那些收了签约金的小姐是否真的会依约留在店里工作仍有疑问,但现在她先不提出异议。

“还有定金,这大概有三千万日元。这是向其他酒吧挖角红牌小姐时付的预付款,无利息六个月后偿还。小姐将来退还的钱也属于酒吧的资产。”

“社长说得有道理。”

“接着是预付租金。鲁丹店内面积约有四十五坪,以每坪百万计算的话,总共四千五百万日元。顺便一提,房租每坪以一万八千日元计算,就得八十一万日元。”

“那‘商誉’费要怎么算?”

“啊,您不说我倒忘了呢。在银座,鲁丹俱乐部五个字可说是响当当的,也是业界的老字号。恕我自吹自擂,鲁丹俱乐部可是我长年来灌溉的心血结晶,所以我得好好向您收取招牌费才行。加上店里的设备,少说也要三千五百万日元。”

“是吗?这么说,总共多少?”

“嗯,我计算一下⋯⋯”长谷川两眼盯着天花板心算着,“总共是两亿六千万日元。”说完,又抽动着半边脸颊看着元子。

两亿六千万日元是长谷川庄治社长初次开出的价码。从这个价码来看,他的确有出脱酒吧的意愿。长谷川丢出这个价码,一方面是要窥探元子的反应。尽管他的嘴角堆着笑容,但眼里仍散发着生意人的锐光。

元子知道自己必须做好讨价还价的准备。她试图压抑着不让这股面临决战的紧急情绪表露出来,不过,她的脚尖却微微颤抖着。

“请问两亿六千万日元是总价吗?”

元子既不说太贵也不说便宜,而是尽量平静地问道。

“啊,对了,另外还有贷款之类的,大概有八千万日元。”长谷川回想起来似的说道,“经商做生意,总是难免要向银行贷款。比如,付给小姐的定金和签约金就是附带利息向银行借来的,但我们又不得不无利息借给小姐,实在是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