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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琐的小事本身又无聊又没意思,然而却明摆在那里,使你没法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和无动于衷。苍天在上,我实在不愿意把丽贝卡想来想去。我渴望幸福,也希望使迈克西姆幸福,渴望和迈克西姆朝夕相处、形影不离。这是我心中唯一的愿望。可是我却禁不住会想到她的音容笑貌,梦见她的婷婷倩影。我在她踩过的小径上漫步,在她躺过的床上休息,禁不住会觉得自己在曼德利——我的家里——竟像是一个外来的客人,静候着女主人的归来。闲言碎语和责难数落,每时每刻、每日每夜都会使我想到自己的处境。

“弗里思,”一个夏日的上午,我抱着满怀的丁香花走进藏书室说,“弗里思,在哪儿可以找到大花瓶盛这些花?花房里的花瓶都太小了。”

“向来都是用客厅的那个白色雪花石膏瓶盛放紫丁香,夫人。”

“不怕弄坏吗?闹不好会摔碎的。”

“德温特夫人一直用的都是那只花瓶。”

“噢,我明白了。”

于是,石膏花瓶被送了来,里面已经灌了水。我把清香的丁香花插入瓶中,一枝一枝地整理顺溜,紫红色的花瓣发出浓郁香味充斥了房间,与那种从敞开的窗户飘入的刚整修过的草坪散发出的芬芳融合在一起。我不由暗自心想:“丽贝卡也这样做过。她跟我一样,也是把丁香花一枝枝插入这白花瓶。我只不过是步了别人的后尘。这是丽贝卡的花瓶,丽贝卡的丁香花。”她一定跟我一样信步走入花园,头上戴的软檐园艺帽就是我有一次在花房的柜中看到的压在一些旧垫子下边的那顶。她踏过草地向紫丁香花丛走去,也许还哼着小调,吹口哨召唤后边的狗跟上来,手里拿着我现在正握着的这把剪刀。

“弗里思,能把窗口处的书架从桌旁移开吗?我要把花放在那儿。”

“德温特夫人总是把石膏花瓶摆在沙发后的桌子上。”

“哦,这个……”我手捧花瓶犹豫起来。弗里思的脸上毫无表情。当然,如果我说我喜欢把花瓶摆在窗旁的小桌上,他肯定会服从我,而且会立刻把书架移开。

“好吧,”我说,“也许放在大桌子上更漂亮些。”于是,石膏花瓶按照过去的规矩摆在了沙发后面的桌子上……

比阿特丽斯曾答应送一件结婚礼物,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诺言。一天上午,来了一个大包裹,那包裹大得几乎让罗伯特搬不动。我刚刚审阅过当天的菜谱,正坐在起居室里。我对包裹一直怀有孩子般的偏爱,于是激动地剪断绳子,撕下深褐色的包装纸。里边的东西像是书籍。我猜得不错,果然包的是书,是厚厚的四册《绘画史》。第一册里夹着张字条,上写:“但愿你喜欢。”下边的签名是:“爱你的比阿特丽斯”。我想象得到她进威格莫尔大街的书店里买书的情景。她雄赳赳、气昂昂地拿眼光四处一扫说:“我想买套书送给一位热爱艺术的朋友。”店员则回答:“好的,夫人,请你到这边来。”她把书拿到手,带着几分疑虑抚摸着说:“喔,价钱倒合适。这是送人的结婚礼物,一定得体面些。这几本全是艺术书籍?”店员回答:“是的,这是地地道道的艺术书籍。”最后比阿特丽斯便写了字条,付了书钱,留下收书人的地址:“曼德利庄园,德温特夫人”。

比阿特丽斯真好,知道我喜欢绘画,就特意跑到伦敦的书店里为我买了这些书,这其中包含着她的一片深情厚谊。她可能在幻想这样一幅情景:在一个下雨天,我坐下来认真地欣赏书中的插图,也许还取过图画纸及颜料盒,动手临摹其中的一幅画。亲爱的比阿特丽斯啊!我突然傻乎乎地竟想放声哭一场。我把沉甸甸的画册集拢来,在起居室里东瞧西望,想找个地方存放。起居室小巧玲珑,不适合摆这种大部头著作。没关系,反正这房间现在归我使用。我把书并排竖着放在桌子上。这几部书相互依偎着,摇摇欲倒。我退后一些观看效果,也许动作太猛,引起了震动。最前边的一部书倒了下去,其他的几部也相继倒下。桌子上原来除过烛台,还放着一尊小巧的爱神陶瓷像。这些书一倒,碰翻了陶瓷像,但见那爱神砸在废纸篓上,随后落地摔了个粉身碎骨。我像个闯了祸的孩子一样慌忙朝门口望了望,然后跪倒在地,把碎片拢到手里。我找个信封把碎片装进去,再将信封藏在桌子抽屉的深处。末了,我把书拿到了藏书室,在书架上为它们寻了块存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