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次回头重读这些手记,读得我心惊胆战。从我的言说方式来看,任何人都会以为,妻之死,遭影响最大的就是我,她自己的观点似乎倒是无足轻重的。我岂能忘记她在心酸之余哭喊过:“还有那么多值得活下去的东西呢!”对她而言,幸福姗姗来迟,即使再活一千年,也不会使她变成一个厌世主义者。她对一切趣味的鉴赏,无论是感性上的,还是智性上的,或是灵性上的,都显出其清新纯真、兰心蕙质来。任何东西她都会好好珍惜。她爱物之广,惜物之深,甚过我所有认识的人,就像一个饥饿久未得饱足的贵族,好不容易遇到了可口的食物,正欲大快朵颐之际,食物却被抢夺。命运(或无论它叫什么吧)总喜欢先创造一种雄才伟力,然后再摧毁之。贝多芬不就聋了么?按我们的标准来看,这实在是一个卑劣的玩笑;是心怀恶意的白痴所耍的猴把戏。

我应该多想想妻,少想想我自己。

是的。这听起来很不错,但实际上行起来难矣。我几乎无时无刻不想着她,想着她真实的点滴——一言、一行、一视、一笑。但把这些真实的点滴剪裁和荟集起来的,却是我自己的思维。她死后不到一个月,我已经感到有种东西开始潜滋暗长,开始把我思念的妻一点点地变成一个越来越虚幻的女子——当然,这虚幻是建立在真实之上的虚幻。我自己不会(或说,我希望自己不会)在记忆里掺杂任何虚构的东西。但是,难道这编织而成的真实,就不会日益变成我自己的假想么?更可怕的是,如果这种变化还是必然的呢?现在,没有什么事实可以核查真伪,没有什么能挑我的错——就像妻过去经常做的那样——经常出人意料地所做的那样,只是为了让自己活得绝对本色真实。这点,我望尘莫及。

婚姻带给我的最珍贵的礼物,便是一种持久性的磨合——这是两个个体间既合一又独立、既相依又相离的张力关系所带来的磨合。一言以蔽之,它很真实。难道现在这磨合不得不戛然而止?难道仍被我称为妻的她,将可怕地幻化成我单身时代吐着烟圈吞云驾雾中所做的一枕黄粱梦?哦,亲爱的,亲爱的,回来吧!哪怕片刻也好呵!来把这讨厌的幻象赶走!哦,神啊,神啊,为什么你偏要多此一举?如果明知这条受造的小生命此刻注定得缩回——被摄回——壳中,当初又何必逼它出壳?

今天,我必须见一位已经十年未曾谋面的人。此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对这人记忆犹新,包括他的相貌、他的谈吐、他喜欢的话题。但真与他重逢后,五分钟不到,我记忆中的那个形象便完全给粉碎了。并非他变了,恰恰相反,我不断地想起——是的,当然,当然,我忘了他是这么想的——忘了他讨厌这个,或者他原来认识某某,也忘了他会惯性地把头往后扬。这些细节,我从前本都知道,但再次看到这些细节时,才重新记起。可是,在我心底有关他的记忆图景中,这些个体特质却早已悄然消隐。当他本人带着这些特质重新出现时,其整体感觉,与十年来存在记忆中的那个形象,差异竟如此惊人。我怎敢奢望这样的现象不发生在我记忆中的妻身上呢?这过程不是已经开始进行了吗?——缓缓地、静静地,犹如雪花片——要下一整夜的小雪花片,我的那些小雪花片,我的追忆,我的剪裁纷纷飘落在她的形象上,最后,把她的真实形象全部遮蔽。其实,真实的妻只要出现十分钟——十秒钟——就能澄清这一切假象。然而,即使给我这十秒时间澄清,一秒过后,那小雪花片又会开始飘落。妻那粗犷的、犀利的、荡涤人心的本色,又将烟消云散。

“她将永远活在我的记忆中。”多么可悲的一句讳言!活?妻最不愿意的就是这样活着。你以为像古埃及人那样,在死人身上抹上香料,就能长久保持他们不腐烂?他们的确已经去了,难道我们没办法接受这一事实么?人死了剩下什么呢?一具尸骨、一缕回忆、一袭幽魂(有些故事这么说)——这些尽是嘲弄和吓人的说法。总之,是拼出死这个字的另三种方法。我爱的是妻本人;这句话说来却好像我爱的是记忆中的她——我自己心中的一帧影像。这有点近乎乱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