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7号 一块丽兹饭店那么大的沉香(第2/12页)

说到这儿你应该看出来了。我是个写故事的。有时候我避免说自己是个写故事的,那看上去好像是写那类受人欢迎的恐怖故事或是悬疑小说,或者哪怕就是爱情故事的家伙。所以有时候我说我是写小说的。但你一旦这么说出来,对方打量你的眼神总会有些不对。我直接点说吧,如果此刻是饭馆的老板跟你闲聊,他下一秒准担心你没钱付账。而据我观察,做我们这一行(如果这也算一份行当的话),没人会说“我是一个作家”。如果谁这么说,你得小心了,他肯定是个骗子。

“我懂。”

当我和W,我们在一个深夜沿着河边走在羊肠小道上,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伸出来的枝桠,并表示我对写爱情故事毫无兴趣且从不知道如何入手时,他这么说道。当时我们还是朋友。第二次见面之后,连续好几个晚上,我们都是像这样在深夜散步聊天,直至天亮。那时还称得上是夏天。我们恰好住得很近,于是散步的邀请就像一个必将被提出的可能冲到了我们面前。而且北京夏末的夜晚是那么地适合散步。而且一整个夏天,我都没散过步。

“我们应该从哪儿开始?”

“就从你家开始好了。”

我们习惯以他家作为起点,然后绕过一个并不复杂的路口,便能抵达河边。沿着河边走下去似乎是在我们这片街区远离汽车尾气、嘈杂声和强盗唯一可行的方案。这边高档住宅区和老房交错穿插,我听说过不下两起治安事件。当事人全都间接认识。

因此,当有一晚我们俩走得很远而脚酸,不得不坐在路边的长椅上蜷起腿休息的时候,我才会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们附近那辆车里坐着的两个警察——他们出现在那里并不算突兀。直到W突然站起身:“我们得走了。”

“怎么了?”“没什么,我们就是得走了。”

大概是从这时候起,我才对W真正感兴趣起来。

事后他解释那两个警察不一定是跟着他的,只是他在这方面总是有些敏感。

你瞧,如果我按照这个路子继续往下写,这个爱情故事很快就会跑了调,变成了一个穿插着悬念、不确定和动乱因素的故事。如果它既荒诞又通俗易懂,就会变成保罗·奥斯特;如果它少些文学性,多些休止符,就会变成雷蒙德·钱德勒;如果它充满了粗野的欲望和下流的脏话,而且够带劲,就变成了威廉·巴勒斯。

饶了我吧。

我必须学习讲一个传统一些的浪漫故事。传统一些,就类似灰姑娘遇到了白马王子,或是人鱼公主遇到了人类王子,或是睡美人遇到了……一个王子,总之,必须是一个可怜的姑娘,遇到了一个王子。你知道,玛丽苏,诸如此类的。于是现在让我把情节往这个方向稍微收回一点点。没有警察,没有跟踪的戏码。

记着你必须大获成功。

我在认识W的几天之后,的的确确从他身上那种忧郁的气质里嗅到了几丝和王子沾边的气息,“26岁的末尾,我遇到了小王子”。

当时已经是凌晨4点,我们从他家走到河流的中段部分,又往回走,又一次地路过了他家,然后往我家的方向走。我们的话题在到达我家楼下时仍未结束,于是我们在楼下徘徊,先是坐在一家银行的门口石阶上,然后是附近花丛边的石栅栏上。他点了一根烟,然后说:“有一阵我很喜欢蹦极。”

他这么说的时候,脸上挂着一副满不在乎却又出奇平静的表情,就好像他说出所有和自己有关的事情时一样。就像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在他家,他说,“我看过四个心理医生,没有一个治得了我的问题”。当时我心想,这人可真嚣张。

我是说,我也看过不少心理医生,后来我和他们都成了还不错的朋友,但是他们也没谁治好了我的问题。可是我有说出来吗?更何况是对一个以为你是个万智牌玩家、只是上门来对局的、仅仅是第二次见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