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10页)

有一天深夜,熟睡的罗想农被隔壁邻居大声喊醒,披衣冲进楼道厕所,看见李娟昏倒在洗手池边,脸上是汗,身上是血,汩汩流淌的鲜红鲜红的血。罗想农整个人如遭雷击,浑身哆嗦,半天半天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邻居们七手八脚帮忙,用躺椅把李娟抬到校医院去。诊断结果是流产,大出血。第二天学校医生严肃地找罗想农谈话,责问他说,一个学生物的研究生,对妻子的生命怎么可以如此漠视?如果他们不想要这个孩子,为什么不选择手术,却盲目无知地让妻子服用那些中医学上“虎狼之药”?

罗想农惊呆了,“虎狼之药”?“流产”?他迷迷瞪瞪地看着校医,很长时间回不过神来,不知道对方在说些什么。

他冲进病房,责问李娟:“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娟背对着他,石头一样沉默。

“为什么?为什么?”罗想农狂暴地掀开她的被子,摇晃她的身体。他简直要疯了。他怎么都不能理解李娟这样的变态和极端。

李娟死活不开口。她就是不说。

在那个时候,罗想农还是没有将她的举动跟“抑郁症”这个词联系起来。一丝一毫都没有往这方面想。杨云得知消息,去医院看过李娟之后,倒是问了罗想农一句话:“你有没有了解一下,她家族中有没有人得过精神病啊?”罗想农想都没想,斩钉截铁回答:“不可能。”他当时的心里,对杨云的这句话是非常抵抗的,他反感母亲在这样的时刻还能有这种近乎冷酷的清醒。

出院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李娟的身体弱不经风,她请了病假在家里,足不出户,也极少料理家务,连一天三顿饭都懒得去做。罗想农每天到教工食堂打饭回家,衣服被褥送到学校洗衣房去洗,十天半月拖一次地。很快的,无人打理的房间脏得不成模样,窗台上的灰尘攒到了铜钱那么厚,碗筷杯盘油腻滑手,水泥地板污渍斑结。罗想农意识到自己的日子狼狈不堪,可是他习惯了,适应了,不想对任何人做抱怨。

内心深处,他觉得原罪是在他身上,如果他依旧在青阳医院当医生,如果李娟在他的医院里平安生下那个男孩,一切一切还会是今天这样吗?

所有的都是他应该承受的。他娶回李娟的当初,只有功利而没有爱情,上帝因此在惩罚他。

开春,黯淡了一个冬天的校园里,这儿那儿一点一点地有色彩露头了。最早是茶花和春梅,暗红色,浅粉色,都开在僻静无人处,低调,安静,被巨大的雪松遮掩着,自得其乐地绽放芳华。而后,迎春花大张旗鼓、拉帮搭伙地喧闹起来,它们是要么不开,要开出来便是黄灿灿一大片,黄得明目,耀眼,高调,轰轰烈烈的,色不惊人誓不休的那种架势。再接下来,樱花粉白透明地飘浮在半空中,美得像呼吸,像梦幻。桃花和海棠花牵手而来,桃花如村姑那般的本份实在,红也是红得端正,海棠花一嘟噜一嘟噜地挂满枝头,花朵是丰腴肥厚的,性感诱人的。

一群一群的女孩子,脱去了臃肿冬装,换上素色的春秋衫,领口翻开,露出里面鲜红的或者鹅黄的手织毛衣,再系上一条镶着金丝银边的尼龙丝巾,刘海拿发卷卷出一道弯弯的波浪,刹那间就变得俏皮而可爱。她们勾肩搭背地走在大路上,笑声跟云雀的啁啾一样清亮,把校园里的空气都搅和得旋转起来,愉悦起来,角角落落浮动着一种新鲜可人的、春回大地万物萌动的气息。

再有两个月,乔麦子这一届学生就要毕业了。分配方案陆陆续续到了系办公室,罗想农特意打听了一下,知道乔麦子已经内定留校。

留校,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毋庸置疑,乔麦子的学业是优秀的,她的沉稳,她的勤奋,她的细心和钻研精神,都预示了她能够在教书做科研的道路上走得很好。她留下来之后还能够考在职研究生,读硕士,读博士,甚至出国镀一身金。她日后也许能成为生物学界的居里夫人,成为顶尖的女科学家,地球文明的了不起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