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樟木头的大杂院(第2/8页)

此后数月,紫晓成了灵非眼中唯一的风景。虽说那时的紫晓,还只是个女孩。单纯的女孩,是璞。发现女孩美的过程,就是剖石见玉的过程。这需要眼力,更需要技巧。可惜世上的良匠太少,不知有多少“璞”,带着“刁妇”的恶名,离开了人世。

女人是钢琴,能否弹出美曲全在于演奏者。蠢猪男人,只会乱拱乱踩一气,喘吁吁弄出满屋的噪音。

记得紫晓来的那天正在刮风。地面上飞着各色的纸片,这是有人散发的广告。这是麒麟巷的另一道风景。白的红的互相追逐,像这个世上的男人女人一样,胡搅蛮缠一气。

那天的风里有一条狼狗,很壮,黄色,很粗的尾巴,很大的嘴,英雄气十足。樟木头有好多狗,说不清是野狗还是家养的。有的吊着长长的奶头,有的抖动着裆间的卵蛋。它们老是窜入小区,老叫保安们揍得乱叫。街上四处游动的狗,成为樟木头独有的景致,一直保留了许多年。

那条老来大杂院的狗是条公狗。它老是到下水道口吃那些乱儿糟八的东西。这当然影响不了它的英雄气。韩信不是也乞食于瓢母吗?他之所以后来成为英雄,是他当时还有羞耻心。灵非认为这狗英雄气十足的理由就是:它在下水道前就餐时总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羞愧。它总在东张西望,一见有人过来,就飞快地曳尾而去,瞬间便淹没于风中。

那天的风里,过来一位白衣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紫晓。

白衣的紫晓成了灵非生命的一个图腾。它永远鲜活着。日后许多年里,无论紫晓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别的颜色,但活在灵非心里的,总是白衣的紫晓。后来,他才知道,紫晓喜欢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梦到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灵非偷偷写了一首诗:“很想与你偕行江湖/一手执剑/一手搂定白衣的你/挽长弓/射下你声声笑语。”日后的某一天,灵非把它给了紫晓,紫晓说:“得了吧,你是写给林青霞的。”灵非笑了。那时,他只知道林青霞是个女人,演过电视。

紫晓的出现使灵非感到了惊喜。在进这个破旧院落前,他就知道这儿会遇到一个女子,他寻了半生的女子。

紫晓一出现,他就认定:就是她。

紫晓明显异于灵非以往遇到的东莞女子。他接触的多是文人。女人太文了,就像玉石上涂了银粉,亮则亮耳,惜乎掩盖了本色。含蓄的女性还看不出文之害,善于卖弄者便恶心了。她们总自做聪明地卖弄。内容虽丰富,可惜没消化,半是原物,半是粘液,像醉后的呕吐物。--女人味因之没了。

紫晓没那种酸掉牙的文味,但也没浅薄到只剩下一个肉体。也许这就是那种被称为“尤物”者了。一颦一笑间,她总有种摇晃心旌的美。那美,永远是鲜活的。灵非身居下水道旁三月而不闻其臭,就因了紫晓邪恶而奇异的美。

那时的常昊形瘦如病鬼,一口温州腔,说话似醉鬼。玲形容他口中含了泔水。柳莺也老是冲他皱眉。可咋会叫紫晓抛弃父母,跟他私奔呢?

这是个谜。

3

那个六月天的许多都模糊了,除了紫晓的出现和玲的骂娘。

紫晓来那天早晨,玲把大行截在门口,问他为啥夜里敲门?

这是个极有戏剧性的场面。

“说呀!”玲紧逼一句,“为啥敲我的门?”

“要水……要……一些……水。”大行满面通红。

“为啥把窗纱撕烂?”

院里人都憋了笑。玲的声音很大。“半夜里,敲门不说,还要翻窗子。我说你翻,翻进来给你点好看。”

“哟,别骂了……瞧,人家脸都红了。”蔡奶奶笑嘻嘻说。

“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嘛。”老王爷说。

玲便愤愤住了口。这是个形神酷似巫婆的女子。因了这事,日后许多天里,灵非不和她说一句话。这个早晨发生的故事,影响了他和玲的交往。半年后,玲明显地对他表示了亲密,并多次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