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紫晓(第3/8页)

在那本叫《奶格玛秘传》的小书中,她发现了一种说法:那苍狼,跟印度的白象一样,能带来诸多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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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晓出了屋子。她发现,太阳很灿烂。山流着碧色,空气也溢着绿。但自打丢了苍狼后,多好的美景,也进不了紫晓的心。

她开了宝马,走向狗墟。

狗市也叫狗墟,原为牛墟,原以耕牛和肉牛交易为主,它起源于明末清初,有400年历史了。早年,每逢墟日,广东、山东、安徽、湖南、广西、福建等地的牛客就会蜂拥而来。那些成交的牛们,除了运至周边地区外,更有漂洋过海、到港澳台和东南亚者。

现在,牛墟又成了狗墟,里面有狗宾馆、狗泳池、狗花园、狗医院和金狗酒店,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每逢三六九日,这儿便集中了世上的许多名犬。紫晓叫不上名字的种类很多。她不是狗类专家,也不想靠捣腾狗挣钱。她有着花不完的钱,不需要打听狗墟行情。她仅仅是想打听苍狼的讯息。她已打听过多次,只有一次得着过信儿,说某个下午,有个人来过,拉着一条白獒,很像是她说的苍狼。据说,有人出价五十万――但也仅仅是据说而已。

紫晓不喜欢狗墟的热闹和气味。她是很有艺术品位的人。还在很小的时候,她就被父亲逼着学国画。父亲给她找了东莞最有名的画家。除了逼她学画之外,父亲还用他独有的严厉给了紫晓噩梦般的记忆。在几乎所有的童年记忆里,紫晓就做两件事,一是被父亲逼着学英语,一是在日记中诅咒父亲。每天一放学,父亲就拿着鸡毛掸子,叫她背英语。她老是挨揍,每到不会背的时候,她便大哭,主动将屁股伸给父亲。父亲打坏了好多鸡毛掸子。后来,私奔之后,最叫她快乐的感觉是:她终于逃离了父亲的魔爪。她先后写了几十本日记,其中绝大部分的内容就是对父亲的诅咒。滑稽的是,父亲的严厉并没有将紫晓造就成画家,倒成就了她作家般的文笔。灵非对她说,你有今天的文笔,要感谢你的父亲。后来,紫晓谈小时候挨打的故事时,总显得十分开心。

紫晓爱读书,喜欢寻问生命的意义之类。正是这一点,将她从女人堆里拔了出来,给了她一种异乎寻常的忧郁之美。

紫晓穿行于狗墟中,那份慵懒的尊贵引来了好些目光。自打拥有了苍狼后,她就成了狗墟上最惹眼的人。老有人出十万的价码想叫那苍狼下种,但紫晓一直没有答应。她非常喜欢苍狼身上的那种雄突突的气息。那是真正的猛兽气息。即使是苍狼静静地卧在深夜的某处,她也能感受到那种雄突突的猛兽气息。对那种气息,她很是着迷。她最喜欢看苍狼顾盼自雄的神姿。有时的瞬息里,她想,要是常昊身上有这种味道多好。除了在爱情的选择上,常昊显示了唯一的一次主见外,他似乎成了他哥的影子,老听他将“我二哥”“咱常家”挂在嘴里,这是紫晓最不喜欢的地方。

“狗鸨子”霍宝带着他惯有的诌笑迎了上来。他跟一般的狗贩子不同。他是专门为需要配种的狗服务的。就是说,谁的母狗需要什么样的种犬,他都能给他找到种源。换句话说,他是专为狗拉皮条的。你可别小看这一职业,要是你的爱犬害了相思不思饮食彻夜嘶叫六神无主时,你只要拨他的电话,他总能给它找到门当户对的主儿。在狗墟上,门当户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涉及到种性的纯洁。门当户对者,可能是纯种名犬;要是门不当户不对,就只能是“杂种”了。在这儿,除了一些名犬杂交的种外――便是这种狗,价码也远比纯种的低——一般杂种是卖不出好价的。

紫晓是很能理解害了相思的狗的。对那种相思的滋味,她有着太深的体会。在离开常昊的某月间,一想他,她就心里发堵,胸闷欲死。那时,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常昊身边,叫他把那幸福的眩晕注入灵魂深处。她想,要是她的苍狼需要,她肯定会替它选一个心爱的母獒,叫它们倾心相爱一场。但要是叫它当种狗挣钱,她真的有些受不了。别说做,仅仅是想一下,也觉得自己亵渎了它。正是在这一点上,她发现,自己已将那苍狼,当成了生命中的某种不可碰撞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