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紫晓(第2/8页)

前些年,虽然常家人――虽然那时的常家还没发迹呢――坚决反对常昊跟紫晓的婚事,但紫晓惊人的美貌,早勾去了常昊的心。常昊铁了心,对妈说,你有八个儿女,你就当少生了我好吗?后来,见家人仍不松口,他便跟紫晓私奔了,将那生米做成了熟饭。他们以打工仔的身份过了几年苦日子后,常家只好接受了紫晓,并为他们提供了许多资金,才建起了酒店。后来,紫晓的婚礼,便成了樟木头历史上最隆重的婚礼之一。婚礼是按温州的习俗办的,只伴娘,就有十个。为了照顾东莞客人,宴席上也有当地人爱吃的名菜,比如桥头镇的豉油焗鹅等等。前来捧场的小车挤满了那条大街。公安局只好派出警力维持秩序,才算没闹出大乱子。

那天,还是宣传部副部长的常兴特地从温州赶来,参加了弟弟的婚礼。他的出席,给了紫晓很大面子,这等于承认了紫晓在常氏家族的地位。紫晓脸上洋溢着无限风光。虽然她不喜欢张扬,但欢快的笑仍时不时飞扬开来。

在樟木头,跟紫晓的美貌同样有名的便是那苍狼。它毛色如雪,头大如斗,壮若牛犊,裙毛垂地,其声如雷。它每一出声,周围的狗们都不敢放出一个响屁。

一狗出声,百狗哑音。

但谁也想不到,它会在紫晓的眼皮下蒸发。

2

灵非正在工厂的娱乐室里上网时,接到了紫晓的电话。从电话里,他听出了紫晓的焦虑。他不知道如何劝她。他明白这狗在紫晓心中的分量。他见过那苍狼,其外相凶猛赛过雄狮。但他不明白,这样一条猛犬,咋会蒸气般地消失呢?他想不通。

灵非去见紫晓。他从西部到东莞已经三年了,在一家报社供职。近日为了写一部打工族的报告文学,在工厂体验生活。这家工厂生产芭比娃娃,据说是专为国外生产的。灵非看到那流水线时,心灵受到了震憾。他想,也许要不了多久,随着科学的发展,新的人类也会从流水线上被生产出来。记得某一瞬,他觉得自己被喧嚣的声响消解了。

早在紫晓刚跟常昊私奔至东莞时,灵非就跟她认识了。他们曾同住在樟木头的某个大杂院里。后来,本书的许多人物都跟这大杂院有关。灵非甚至将它当成了书中人物的起跑点。这成为本书主要的结构理由。像那些家族小说中的血缘关系一样,大杂院也成了连接所有人物的纽带。

记得,第一次在大杂院见到紫晓的刹那,灵非就被紫晓身上的某种东西打动了。他不能清晰地说明那是啥?他发现紫晓身上有种山间野百合那样的清沥和纯朴,身上洋溢着他向往的某种东西的光芒。当时,他就想,这是个活在梦中的女人。后来,他将这一感觉告诉了紫晓,从此两人就成了朋友。

“你身上有种被压抑的生气。”那天,灵非这样说。大约在一年之后,紫晓才发现自己真是这样。于是,她对灵非说,你有着作家的直感。

灵非发现,苍狼的丢失,对紫晓影响很大,她的脸上没了以往的那种慵懒和华贵,便安慰了一番。

紫晓将苍狼的不翼而飞当成命运对自己的某种暗示,心情糟透了。那是常昊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某夜,在常昊的手机上,她发现了几条短信,其中蕴含的信息使她痛不欲生。常昊对此很是歉疚,想给她买辆车。紫晓说,我不要车,我要去朝拜月亮潭。于是,他们便飞往西部,沿着祁连山的某条盘山公路,找到了那个蜷伏在群山折皱处的小村。后来,当紫晓无意间将买苍狼的所在透露出来后,狗市上的男人们蜂拥而至,但除了找到几只样子也很猛的獒犬外,再也没发现一只有王者气度的苍狼。

紫晓说,真正的苍狼,跟人中之圣王一样,是百年难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