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早上六点,夏洛特醒了。她前一晚把卧室的窗帘拉开了,这样,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便能够照到她的脸上,把她从睡梦中唤醒。多年以前,贝琳达在这里留宿时,她便常用这个办法,她们俩总爱趁大人们还没起床的时候在宅院里闲逛,那个时候还没人会告诫她们要有千金小姐的样子,规规矩矩的。

她最先想到的是费利克斯。他们没能抓住他,他可真机智!今天他一定正在树林里等着她。她跳下床,向窗外望去,天气尚未变化——他在夜里不会被淋湿的。

她用冷水洗漱过后,匆匆穿上长裙、马靴和夹克衫。她早上骑马向来不戴帽子。

她来到楼下,一个人影也没有。应该有一两名女佣在厨房里生火烧水,不过其他佣人都还在睡觉。她从南侧大门走了出去,差点撞在一名穿警服的大个子警察身上。

“天啊!”她惊叫一声,“你是谁?”

“我是斯蒂文森警官,姑娘。”

他管她叫姑娘,是因为他不知道她是何许人也。“我是夏洛特·沃尔登。”她说。

“多有冒犯,小姐。”

“没关系。你在这里做什么?”

“守卫这幢房子,小姐。”

“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守卫亲王吧。这我就放心多了。你们派了多少人过来?”

“外面两个人,里面四个人,里面四个带着枪。不过,过一会儿还要来很多人。”

“为什么?”

“要开展大搜查了,小姐。我听说,九点钟之前将有一百五十人在这里集合。我们准能逮住那个无政府主义歹徒,您不用害怕。”

“太好了。”

“您是不是打算去骑马,小姐?换作是我的话,我就不去。今天不合适。”

“不,我不去。”夏洛特撒了个谎。

她走开了,绕过东厢房,转到宅子后身。马厩里空无一人。她走进马厩,找到了属于她的那匹母马——靴套。之所以给它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两条前腿上各长着一块白毛。她抚摸着马儿的鼻子对它说话,又给它喂了一个苹果。然后她给马套上马鞍,牵着它走出马厩,翻身上了马。

她骑着马从后门出去,在庄园里绕了一大圈,避开警察的耳目。随后,她策马飞奔,跑过西侧的马场,越过低矮的围墙,进入了树林。她骑着“靴套”缓步走过树林,来到跑马道上,接着让马小跑起来。

树林里凉爽宜人。栎树和山毛榉枝叶繁茂,在道路上投下浓密的树荫。阳光从零星的缝隙投射进来,露水化作一缕缕蒸汽,从地面升起。夏洛特从透过树荫的光束之间穿过,感受到它们散发出的热量。阵阵鸟鸣声清晰而响亮。

她心里琢磨:他怎么才能只身对抗一百五十个人呢?以目前的形势,他的计划是不可能实现了——亚历克斯被严加护卫,而搜捕费利克斯的队伍正严阵以待。不过夏洛特至少可以为他提个醒,劝他尽快离开。

她骑到树林尽头,仍然没有看见他,她很是失望:她原本很确定他今天会到这里来。她不免担心起来,如果她见不到他,就没法给他提醒,那他肯定会被逮住的。不过现在还不到七点,也许他尚未发现她的到来。她下了马,牵着“靴套”步行往回走。也许费利克斯已经看见了她,正躲在暗处,等着查清有没有人在跟踪她。她在一片林间空地上停下脚步,望着一只小松鼠。它们看见狗便会赶紧逃走,不过倒是不怕人。她忽然感到有人正盯着自己。她转过身,费利克斯就在那里望着她,脸上带着他独有的悲伤神情。

他说道:“你好,夏洛特。”

她走到他的身边,握住了他的双手。现在他的胡须已经长满了脸颊,衣服上沾着草屑。“你看上去疲惫极了。”她用俄语说。

“我很饿,你有没有带吃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