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4/5页)

格:但愿我会,不过最好你还是把我看成只是一个随从,我所能看得见的只不过是你指给的东西罢了,你这样想就可以最有效地使用我了.

苏:既然如此,那么为了胜利,就请你跟着我前进吧!

格:请你只管前头走,我跟着来了就是啦.

苏:这真如是个无法到达的所在呢,完全黑暗呀!

格:的确是一片黑暗,不易寻找.

苏:无论怎么样,我们总得朝前走!

格:好,我们向前进.

苏:〔我见到了什么,并招呼了他〕喂,格劳孔,我估计我找到了它的踪迹了,我相信它一定是逃不掉了.

格:听到这个消息我十分高兴.

苏:真的,的确我们很愚蠢了.

格:为什么?

苏:为什么吗?你想一想,从一开始这个东西就老是在我们跟前晃来晃去,但是我们却总是看不见它.我们就如同一个人要去寻觅始终在他自己手上的东西一样可笑.我们不看近在眼前的这个东西,反而去注意远处.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找不着它的缘故呢.

格:你说的什么意思?

苏: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一直以来以某种方式在谈论这个东西,可是我们自己却始终不知道我们是在谈论着它.

格:对一个性急的听众来说,你这篇前言太冗长了.赶快言归正传吧!

苏:你听着,看我说得对不对.我们在建立我们这个国家时,曾经规定下一条总的原则.我想这条原则或者这一类的某条原则就是正义.你还记得吧,我们规定下来而且时常说到的这条原则就是:每个人在国家里都必须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

格:是的,我们曾说过这点.

苏:再者,我们听见许多人说过,自己也经常跟着说过,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

格:是的,我们也曾经说过这话.

苏:那么,做自己的事,朋友......从某种角度理解这就是正义.但是,你知道我是从哪里推导出这个结论的吗?

格:请你告诉我吧,不知道.

苏:我认为,在我们考察过了勇敢.节制和智慧之后,在我们城邦中剩下的就是正义这个品质了,就是这个能够使勇敢.节制.智慧在这个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产生以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这个品质了.我们也曾经说过,我们如果找到了三个,正义就是其余的那一个了.

格:必定的.

苏:可是,有人如果要我们判断,这四种品质中我们国家有了哪一种最能使我们国家善,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意见一致呢,还是法律所贯输给军人的关于什么该怕什么不该怕的信念在军人心中的保持呢?还是统治者的智慧和护卫呢,还是这个体现在妇女.儿童.奴隶.自由人.工匠.统治者.被统治者大家身上的品质,就是每个人全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己份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份内的事呢?......这仿佛是很难判断的.

格:确实很难判断.

苏:看来,仿佛就是"在国家内每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这个品质在使国家完善方面与节制.智慧.勇敢较量能力大小.

格:是的.

苏:那么,在让国家完善方面与其余三者较量能力大小的这个品质不就是正义吗?

格:正是.

苏:换个角度来再考察一下这个问题吧,如果如此做能使你信服的话.你们不是委托国家的统治者们审理法律案件吗?

格:显然是的.

苏:他们审理案件只是为了一个目的,即,每一个人都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叫别人zhan有自己的东西,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什么目的吗?

格:仅有这个目的.

苏:这个是正义的目的吗?

格:是的.

苏:所以,大概我们也可以根据这一点达到意见一致了: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

格:正是如此.

苏:请你现在考虑一下,你是否同意我的下述看法:假定一个木匠做鞋匠的事,或者一个鞋匠做木匠的事,假定他们相互交换工具或地位,甚至假定同一个人企图这两种事都做,你想这种互相交换职业对国家不会有很大的危害,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