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第2/6页)

老人站起来。“生命的长短你自己无法掌控。你很快会理解这一点。”

老人双手合十,缩成男孩般大小,继而变成婴儿般大小,随后像一只蜜蜂那样飞走了。

“等等,”多尔叫了起来。“我会被关多久?你什么时候回来?”

缩小了的老人飞到了洞顶,然后从岩石间的一个空隙飞了出去。一滴水从那个空隙里滴落下来。

“当天堂和世界相遇的时候,”他回答。

然后,踪影皆无。

18

萨拉·雷蒙确实擅长科学,

但这有什么用呢?她常常自问。在高中受人欢迎的关键——主要基于你的长相——而萨拉,虽然生物考试可以轻松拿下,但她并不喜欢镜子里看到的自己,而且她觉得别人也是这么想的:棕褐色的眼睛,分得太开,头发干干、卷卷的,牙齿太过分开,父母离异后她胖了许多,之后一直肉乎乎的。她的胸脯发育得不错,但同时她的屁股也很大,她自己这么觉得。母亲的一个朋友曾说她“长大了会挺有吸引力的,”但她并没有把这话当成赞美来听。

萨拉·雷蒙十七岁了,这是她高中的最后一年,大多数同学们要么认为她很聪明,要么认为她很古怪,或者两者兼有。上课的内容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挑战性。她常常选择坐在窗边,方便打发无聊的上课时间。上课时,她常常在笔记本上涂鸦,画着孩子气的自画像,同时用手肘挡住别人的目光。

她总是独自一人吃午饭,独自一人回家,晚上则基本和妈妈待在家里。如果妈妈和她那伙吵吵闹闹的女伴们,也就是她称之为的“离婚俱乐部”,有活动安排,她就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吃晚饭。

在班里她的学习成绩排名第三,她已经开始申请附近一所州立大学提前录取的名额,这所大学也是洛林唯一能够负担得起的大学。

就是因为这个申请,她结识了那个男孩。

他叫伊森,

高高瘦瘦的,有一头浓密的咖啡色头发,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他也是高三学生,人缘不错,总是被很多男女同学包围。伊森是田径队跑步的。同时还是乐队成员。在高中生的圈子里,按说他们两个人的轨道永远不会相遇。

但每周六,伊森会去一个流浪人员收容站打工,帮忙给运送食品的货车卸货——萨拉正巧也在这家收容站当志愿者。她申请的大学要求交一篇文章,讲述“一次有意义的社区活动。”她没有参加过任何社区公益活动。为了诚实地完成这篇文章,她申请在这家收容站做义工。收容站爽快地接受了她的申请。做义工的时候,她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厨房里,帮忙往塑料碗里装燕麦粥,因为直接和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相处让她感觉不舒服。(像她这样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出生,生活在郊区的女孩,穿的是鸭绒外套,用的是苹果手机。除了说“对不起”,她完全无法和他们沟通。)

但是出现了伊森。第一天做义工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站在卡车旁的他——伊森的叔叔拥有这家食品公司——他也注意到了她,因为她是那里唯一和他年龄相仿的人。他把食品搬到厨房的时候,和她打招呼:“嗨,怎么样?”

像对待一件宝贵的礼物,她把这句话在脑海里珍藏起来。“嗨,怎么样?”那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现在,每个星期他们都能聊上几句。一次,她从橱里拿了一包花生饼干递给他,他回答:“我可不想抢这些人的食物。”她觉得他太可爱了,而且很高尚。

像许多怀春的女孩一样,萨拉开始觉得伊森就是她命里注定要遇见的那个人。在收容站里,学校里谁和谁能说话、谁和谁不说话的那些潜规则不再起作用,她更自信了,腰板也更直了。她不再喜欢那些松松垮垮、印着口号的T恤,而偏爱起那些领口开得低低的、更显身材的衣服。有几次伊森看到她,调侃说:“今天看起来不错啊,柠檬……汁[3]。”这让她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