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苗子(第3/7页)

那时,偶然在民生路书店买到沈从文的新作《烛虚》,发现他写得极美,从文字之美使我发现生命原来也极美,因为这种文字是生命所赋予的。于是我被《烛虚》带到另一个境界去:

宇宙实在是个极复杂的东西……人心复杂,似有过之无不及,然而目的却显然明白,即求生命永生。永生意义,或为分裂而成子嗣延续,或凭不同材料产生文学艺术。也有人仅仅从抽象产生一种境界,在这种境界中陶醉,于是得到永生快乐的。

这种“抽象”并不是神,不是唯心的宗教,而是作者心目中的“美”。据作者的意见,这种美的感受,诉诸文字不如诉诸图画,诉诸图画不如诉诸数学,诉诸数学不如诉诸音乐。但是,更好的是连音声都没有:“大门前后板路有一个斜坡,坡上有绿树成行,长干弱枝,翠叶积叠,如翠翣,如羽葆,如旗帜。常有山灵,秀腰白齿,往来其间,遇之者即喑哑。爱能使人喑哑——一种语言歌呼之死亡。”是的,在至美之前,人们最好无声。

沈先生把美与爱的抽象提到高度,于是他觉得生命有极伟大之处。“金钱对‘生活’虽好像是必需的,对‘生命’似不必需。……生命本身,从阳光雨露而来,即如火焰,有热有光。”他认为生命的目的只是对人世的美好——形与质的发现,并且让别人也去发现。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个我(用别一种人格的光和热去照耀烧炙,重获新生的我)的存在,还是为的是反照人。”

他主张真、善和美的统一:“然抽象之爱,亦可使人超生。爱国也需要生命,生命力充溢者方能爱国。至如阉寺性的人,实无所爱。对国家,貌作热诚;对事,马马虎虎;对人,毫无情感;对理想,异常吓怕。也娶妻生子,治学问教书,做官开会,然而精神状态上始终是个阉人,与阉人说此,当然无从了解。”他认为人的好坏,“并不以教育身份为标准”,不识字、身份低的人,在保卫国家民族的战争中慷慨捐躯的确如恒河沙数。“至于有许多受过高等教育,在外表上称绅士淑女的,事实上这种人的生活兴趣,不过同虫蚁一样,在庸俗的污泥里滚爬罢了。”有某些人知识上已成“专家”后,在做人意识上只是一个单位或一种生物。“只要能吃能睡,且能生育,即已满足愉快,并无何等幻想或理想推之向上或向前,尤其是不大愿因幻想理想而受苦,影响到已成习惯的日常生活太多。”这种人获得了“生活”(然而是在庸俗的污泥里滚爬的生活),丢失(或“阉割”)了“生命”,因而也就失掉了美。在沈先生看来,生命永远是美的化身。

理想的美失去,于是:“对国家,貌作热诚,对事,马马虎虎,……”也失去做人的真和善。

《烛虚》用十分绚丽的文字来形容美的存在,“生命之最大意义,在能用于对自然或人工巧妙完美而倾心。”“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捕捉住这种美丽神奇光彩的,此光影在生命中即终生不灭,但丁、歌德、曹植、李煜便是将这种光影用文字组成形式,保留得比较完整的几个人。”他是这样写的,而我当时想,他自己,也应当属于这几个人中之一。

“如艺术家之与美对面时,从不逃避某种光影形线所感印之痛苦,以及因此产生佚智失理之疯狂行为。举凡所谓活下来‘四平八稳’人物,生存时自己无所谓,死去后他人对之亦无所谓。但有一点应当明白,即‘社会’一物,是由这种人支持的。”

“……因为追究生命‘意义’时,即不可免与一切习惯秩序冲突,在同样情形下,这个人脑与手能相互为用,或可成为一思想家、艺术家;脑与行为能相互为用,或可成为一革命者。若不能相互为用,引起分裂现象,末了这个人就变成疯子。其实哲人或疯子,在违反生物原则,否认自然秩序上,将脑子向抽象思索,意义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