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白额马(第2/13页)

“你这么说是不是表示你已经初步有了分析判断呢?”

“至少现在我已经初步了解了这个案子的大概情况,我可以和你详细地谈一谈。我认为,弄明白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你知道的情况和另外一个人讨论一下。另外我觉得,如果我不把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理解告诉你,你也很难帮上我。”

我靠在椅背上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然后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的身子微微向前倾,他那只瘦长的食指不断地在他的左手掌上指点着,然后,缓缓地向我述说着他所掌握的案件的情况。

福尔摩斯说道:“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它与它驰名世界的祖先一样,一直保持着令人惊叹的记录。它现在是五岁口,在各种比赛中,它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了许多头奖。在这次事件之前,它一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甚至在它的身上下了三比一的赌注[1]。银色白额马一直是赛马爱好者钟爱的名驹,而且,它从来没有让那些爱好者失望过,因此,即使大家在它的身上下了那样大的赌注,所冒的风险也不是很大。这样,如果成功阻止银色白额马出现在下星期二的比赛中,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这样的事实,对于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的人来说都是心知肚明的。因此,大家对这匹名驹采取了非常周到的保护措施。驯马教练约翰·斯特雷克原来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他发了福,不能再驯马了,所以就换了别人。在上校家里,斯特雷克一直做了五年的骑师,七年的驯马师,在平时的生活中,他表现得就像一个非常热心诚实的仆人。在斯特雷克的手下还有三个小马倌。罗斯上校家的马厩不算太大,一共就四匹马。其中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在马厩里睡觉,而另外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三个小马倌的品行都不错。约翰·斯特雷克已经成家了,他的家就在距离马厩大概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斯特雷克没有孩子,家里雇了一个女仆,日子过得还算惬意。那个地方非常荒芜,在北边半英里之外,还有几座别墅,那些房子都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负责建造的,别墅里住着疗养的病人和一些去达特穆尔享受美景的游客。往西大概两英里以外的地方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那片荒凉的地方,大概也有两英里的距离,有一个梅普里通马厩,那个马厩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马厩的管理人叫赛拉斯·布朗。在荒野周围的大部分地方都很荒凉,仅能看见一些散居的吉卜赛人。那个不幸的事件就发生在星期一的晚上,大概的情况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和以往没什么两样,马在白天的时候都进行了驯练,晚上刷洗以后,在九点的时候,马厩就上了锁。一切安排好后,有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里去吃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则留下来看守。几分钟之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过来给内德送晚饭,他的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女仆没有带饮料,马厩里有能饮用的自来水。在这里,值班的看马房的人是不能在工作时间喝其他饮料的。由于天很黑,而且这条小路还在荒野上通过,因此,这个女仆另外还提了一盏灯。

“在伊迪丝·巴克斯特快走到马厩的时候,大概不到三十码吧,忽然从暗处走出一个人来,那个人把她叫住。借着昏黄的灯光,巴克斯特看到了那个叫住她的人。他穿着一套灰色的花呢衣服,戴着一顶呢帽,脚上还穿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手里拿着一根看起来很沉的圆头手杖,看起来像是个上流社会的绅士。但是,让她印象最深的是,那个人的脸色非常苍白,神情看上去非常紧张。她在想,这个人估计得有三十多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