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章 笼里的痛哭(第2/7页)

有关城崎浪江的调查报告:根据贵单位照会的事项,有关该人士死亡当时的情况及事后处理整理成下列报告。

1.城崎浪江(当时四十岁)于昭和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十分左右于台东区御徒町二町目的电车行经路上,欲穿越马路时,被疾驶而来的吉普车所撞,当场死亡。死因为颅内出血。

2.该吉普车为派驻神奈川县座间的美国陆军运输司令部所有,司机为隶属该部队的卡拉方·史提马中尉。当时车上有一名自称是翻译的女性共乘,事后确定是名为罗莎·田中的脱衣舞娘,专以美军为其卖春对象。

3.一发生车祸,史提马立即停车,并交给赶来处理的下谷署小林正一巡警一张名片,且不停地说着话。该名巡警听不懂英语,要求共乘的女性翻译,该名女性只是在一旁说笑,并强调是被害人的过失:“那个女人竟然跑到车子前面跳了女来,难怪会被撞死!”其他目击车祸的路人也和该名女性的说法几乎一致。

4.史提马此时显得很紧张,在名片上写下一些东西后,便催促该名女性一起离开现场。事后确定他写的内容是:“因为正在执行公务,之后请跟部队联络。”

5.下谷署将该案向总厅外事课报告,外事课以美军执行公务中的车祸为由,只联络位于座间的部队,之后的调查就此打住。且被害人乃是企图跨越没有号志的马路,又被害人自前一年的五、六月起便有精神衰弱症状,当天也曾接受医生诊疗。根据共乘的脱衣舞娘及目击的路人证词,不得不视为是她本人的重大过失来处理。以当时的情况来看!虽有不满,但也只能如此。

6.被害人的先生城崎达也(当时服务于光阳学园高中)放弃一切的求偿权力,他表示对方虽然有错,但自己不想追究。有关该部队如何处置卡拉方·史提马,由于没有报告不得而知。

检察官将视线从报告中抬起来。这些内容跟香烟铺老人的说法大致相同。只是老人提到的车祸是发生在昭和二十四年,而报告里写的则是二十五年。大概是老人记错了吧。总之,她的死是不幸的偶发事故。

浪江死亡的年龄是四十岁,她和城崎达也再婚时是三十八岁。一个身体不是很健康长得也不漂亮的女人,因为不能怀孕而遭人离婚。她的父亲以让出光阳学园为条件来买取女儿的幸福。城崎达也肯定像救世主一样君临他们父女面前。

但是检察官再度看着报告书时陷入了沉思。尽管这是一桩交易的婚姻,但对女人而言却是无上的幸福才对。己过中年的她,这是最后所能抓到的幸福了,不是吗?可以想见她再婚的喜悦应该也会比别人多上一倍吧。可是根据报告书的内容,浪江“自前一年的五、六月起便有精神衰弱症状,当天也曾接受医生诊疗”,而且根据共乘的脱衣舞娘及目击的路人证词,她“突然跑到车子前面跳了出来”。下谷署将这个情形描述为本人的“重大过失”,换一种说法的话,甚至可说是一种自杀行为。从再婚的喜悦将她逼成精神衰弱的原因是什么'这里唯一的线索是浪江在发生车祸的前一年,也就是昭和二十四年的五、六月开始有精神衰弱的症状,而且这是在她的媒人,也就是她先生的上司藤泽课长于城崎家阳台摔落致死后不久的事。固然可以很轻易地将她发病的原因归咎于当时的刺激,但会不会造成她内心受到冲击的其实不是在家里发生的意外事故,而是她发现了造成意外事故的“真相”,她知道了什么?是否这个她所知道的内容经常让她恐惧不安呢?

当然,这个推论没有证据,所有问题都出在一个叫俊子的小女孩的恶作剧。然而至少这次的命案肯定与藤泽课长的坠落身亡脱离不了关系。支持这个推论的证据是,被害人遇害时口袋里放着俊子的照片。那么藤泽课长的儿子宇月悠一是否也从父亲坠落身亡的事件里知道了什么?看来确定宇月和俊子、宇月和城崎之间的关联逐渐显出重要的意义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