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无端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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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特殊的案件,由于找不着被害人,也搞不清被害人的身份,因此无法了解受害情况。在现场虽然有撞车的痕迹和连暴风雨都没有冲掉的、估计出血量很大的血迹,但还不能判断是否轧死了人。

可以假设,车上掉下来的碎片和血迹是毫不相关的不同原因造成的故事,只是碰巧落在同一个地点,因此没有成立正式的“搜查总部”,仅组织了以“准搜查总部”形式的“动物被轧专案搜查组”。一旦弄清被害人的身份后,该小组将升格为“搜查总部”。

交通肇事逃跑案是要速战速决的。因为拖过10天,罪犯就会将肇事车修理好或者拆卸掉,给破案增加困难。但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使人感到将是一场持久战。

设在F市警察署的“动物被轧专案搜查组”是由县警察总部交通事故科的4名侦查员和F市警察署交通科的两名侦查员组成的。F市警察署的白泽敏明和从县警察总部来的竹冈国雄组成了两人小组。白泽到交通科时间不长,但竹冈是侦破交通犯罪案的权威。在科学发展时代,直接用人的感官进行调查的能力正在日益衰退,但竹冈还是能够从被害者的受伤情况和现场遗留的极其微小的东西中准确地判断出撞车的情况以及撞车部位等细节,仿佛是在现场看见似的。他的这种高超技术是靠他的经验和磨炼取得的。

竹冈认为,这次案件中被轧的是人,而且是致命的。他的直感给了专案侦查组以有力支持。

竹冈用含蓄的口吻向白泽说道:“一种新的可能是,丢了交换券的人是坐着肇事者的车来的。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也许出席了酒会,因为丢券的人并不是肇事者!”

“但是如果那辆车的司机出了人命案,同行者也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吧!因为他也是一个从犯嘛。”白泽一面琢磨竹冈的话一面回答。

“不让司机报案和投案,就是地道的从犯,但他比司机的思想负担轻。因为虽然同坐一辆车但不是自己轧了人,如果这个人是顺便搭车的,那就更不会想到自己是从犯。”

“如果同行的人是顺便搭车的,肇事者就会感到不安。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他就会讲出来。”

“是的。这个案件已经公布并请求各方协助,但至今连一个目击者也没有出现。我认为肇事者是坐着自己的车或者朋友的车到现场的。因为如果是顺便搭车的话,这个人就会响应舆论的呼吁出来讲话的。不这样做,正说明肇事者和同行者之间的关系是很不正常的或者是……”

“是不是说同行者受到肇事者的威胁……”

“对,这个人被迫参与了隐藏被害人的事情,然后罪犯威胁他,使他不敢出来说话。也就是说,搭车的人被罪犯拉进同犯里来了。对罪犯来说,不把搭车的人搞成同犯,隐藏被害人就没有意义。”

“那么罪犯或者同犯还是在缺席者里面了?”

“收到请柬的人的车辆全部查过,没有发现异常。我觉得用车接送纪念会参加者的人就是罪犯。我准备对以前查过的缺席者重新查一遍。”

“可是要查缺席者的朋友,那就没有边了!”

“先制定一个范围,然后再调查。”

“范围?”

“我们一直用同一个标准审查缺席者,这是错的。每个缺席者都有各自的原因,有的人是同报社有关系非参加不可,有的人是出于礼节参加的。应邀参加的理由以及同报社的关系,对每个人来讲也不会都一样,所以首先要进一步查清缺席者中属于非来不可的人。”

“对!”

白泽觉得竹冈给自己打开了新的视野,进一步深人调查与报社关系密切、非来不可的人的缺席理由。也许此人用一种借口掩盖真相,但只要查出隐藏在背后的真实理由,就可与案件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