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致命票据(第3/4页)

在警视厅情报管理中心的电子计算机里,保存着根据各府、县警察署的出走者登记表编成的档案。但向情报管理中心询问这类案件,就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警方受理申请登记的案件大体分为下列五种:

(一)有被害的可能;

(二)因上班、上学、出差、旅游等在外面被害;

(三)儿童、幼儿失踪后情况不明;

(四)由于单身生活,平常和外界隔绝,处于孤立状态,不能掌握情况;

(五)平时的生活情况不详、去向不明。

还有不属于这五类的更复杂的类型,也有复合的类型。按(一)至(五)的顺序,侦破的难度一个比一个大。对这种案件的侦查原则,首先是弄清失踪者的来历,然后了解失踪前后接触过的人,以此逐步扩大调查范围。

这个案件的被害人还不清楚。不知道被害人就无法弄清案件。倘若加害者只是因交通事故把被害人隐藏起来,那么两者是偶然的相遇,调查被害人的情况就无关紧要了。

交通事故科把调查目标集中在寻找被害人和搞清楚汽车的相关资料上。现在只能从遗留的材料中查出汽车的种类。落在路旁的玻璃碎片是菱产玻璃厂生产22·28VF2和HE3003型号的玻璃,这种玻璃是用在.社生产的小轿车前灯上的。仅仅知道它是.社生产的小轿车还很难查清肇事的车辆。

另外,那个涂料粉末不是制造厂在生产汽车时使用的,而是后来修理时喷上去的。因此单凭涂料粉末也不能鉴别出车种。

把现场附近和县内的汽车修理厂、涂料厂、焊接厂都查遍了,没有发现可疑的车。于是警察就开始注意事故的“第一发现者”——那个中学生提供的酒会纪念品交换券。眼下除了它再没有别的材料。中学生所说的“丢掉交换券的人很可能是加害者。此人并没有领取纪念品,所以到饭店以前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很大”。这个见解得到了警方的重视。虽然不敢断定交换券一定是加害者带来的,但少年的那只乌龟逃走的晚上和交换券的日期是一致的,这点不能忽视。如果到会场把被害人隐藏起来也需要时间,因此来不及参加酒会。那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应该去调查酒会的缺席者。也许在这些人中有加害者,当然也不排除被害人带着交换券到事故现场的可能性。但是从酒会的缺席中找出被害人的线索是完全有可能的。

侦查人员立即赶到了皇家饭店。这个饭店是羽代市第一流饭店,是市政府动员大场一成投资建成的,其规模和设备可以同东京的饭店媲美。

在饭店查清了那张交换券是3月8日下午7时在芍药宴会厅举行的酒会上使用的。那是F新闻社创立30周年和该社创建者逝世7周年的纪念会。

该报社是F市发行量最大的、有代表性的地方报社。来宾达1000多人,连中央政府也来了许多要人。报社为这次集会发了大约1700多张请贴,其中有1206人回函应邀,实际出席的有1018人。奇怪的是,预定出席的人中有188人缺席了。警方向报社要了发请帖的名单以及回函应邀者、回函不能出席者和出席者的全部名单。在回函不能出席者中,也可能临时又有了时间来参加的。所以,还得注意回函不能出席的人。

警方首先调查了188名缺席者。当晚缺席人之所以多,是由于那天的天气不好。那天正碰上春天的第一号低气压在日本海形成后横跨了日本列岛。随着“春一号”的来临,整个日本列岛受到从南边来的一股暖流的影响,于是到傍晚,冷气经过F市附近时更是风雨交加。

缺席者以F市的人最多。东京和其他远方的来宾多数在坏天气的高峰到来之前已经到了F市,所以几乎没有缺席的。

事故现场是在连接羽代市和F市的公路上。看来,最可疑的是住在羽代市以及羽代市方向来的人。如果其中有肇事者,他们所乘的车辆应该是受损伤的。